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暨第六届理事会一次会议

日期:2021-05-28来源: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

根据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协会于2021525日召开协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协会全体会员单位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会议;兴安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江,兴安银保监分局办公室主任吴东飞莅临会议指导工作;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协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第届理事会秘书长佟玉柱主持。

经全体参会代表审议表决全票通过《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第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章程》。会议对章程修改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    

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地方“减税降费”有关精神,2020年度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已为15家会员单位减免会费共计7.5万元。2021年,按照《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18号)精神,在确保协会收支平衡,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和相关活动开支的情况下,协会将进一步压缩费用,继续对部分保费规模较小的会员单位适当减免会费,2021年为年会费在第一档3万元的16家中小保险公司,每家减免会费5000元,共计减费8万元,减费会员单位占会员总数的51.6%。

2021年减免会费会员单位具体为,3家寿险兴安中支公司包括:太平人寿、阳光人寿、生命人寿;

13家财险兴安中支公司包括:阳光财险、都邦财险、英大财险、大家财险、永诚财险、紫金财险、永安财险、中航安盟财险、亚太财险、华安财险、泰山财险、太平财险、华泰财险等。

于江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以服务会员单位、促进行业发展为宗旨,以保护会员单位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制度,丰富服务内容,提高工作质量,有效发挥了辅助监管、行业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等职能作用,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促进全盟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于江局长要求:协会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让行业协会真正成为促进监管与行业互动、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对外交流的平台。在把握好自身职能定位基础上,要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即:以工作高度融合业务工作,切实加强政治引领,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要加强工作联动,完善会员服务体系;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相适应的行业组织。

于江局长强调:保险公司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职责和义务为行业发展积极献策献力,共同维护兴安盟保险市场秩序切实发挥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供风险保障方面的功能作用为推动兴安盟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