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第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 暨换届筹备会议

日期:2021-05-24来源: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


2021年5月21日,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协会第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换届筹备工作会议,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或授权代表参加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出席会议,对会议议程进行全程监督。会议由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佟玉柱主持。

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2017年4月至2021年4月运行已满4年。根据《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章程》规定和兴安银保监分局对协会换届工作要求,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在筹备换届前,先成立第六届理事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换届工作。

 长:兴安银保监分局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现任会长、秘书长、监事长  

 员:常务理事会成员

换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联络、会议文件起草、会议筹备等相关工作。

根据《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章程》,会议经讨论审议确定第六届理事会的组建范围、席位分配,审议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民政部《社团管理办法》和《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制定《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第届理事会选举办法》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并经兴安银保监分局审核同意后,由协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表决产生。选举采用等额选举和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选举原则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不足半数的举行补充选举,得票多的视为当选。

会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所提出的十八条指导意见、《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银行保险社团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对现行《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的一些章节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并作出章程修改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协会秘书处管理体系,加强协会秘书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秘书处在服务会员公司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有效提升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章程》和《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任职部门副主任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为主任。

经第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并表决全票通过,协会秘书处综合部秦索南由部门副主任晋升为主任;寿险部相琼由部门副主任晋升为主任;中介部柴华由部门副主任晋升为主任。职级调整后,自2021年6月起,工资福利待遇按主任级别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