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财产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财产险市场秩序促进业务合规、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内保协[2010]48号“关于转发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呼市地区2010年第一次车险业务现场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盟保险行业协会于5月中旬组织并抽调了相关财产险公司业务骨干6人和行业协会3人共计9人组成了检查组,于2010年5月16日至5月21日对我盟科右中旗所属的5家财产险支公司及在中旗没设机构的安邦、都邦中支公司进行了车险业务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制定方案
根据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内保协[2010]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们的具体实际,我们首先制定了《兴安盟地区2010年第一次车险业务现场检查方案》。《方案》制定后于5月10日下午召开了协会理事会会议研究通过了该《方案》,并下发到各财产险主体。《方案》明确规定了检查范围和检查时间段。
组成检查组
我们这次检查组共由9人组成,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洪君担任组长,财产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成军担任协调员,分为财务检查组和业务检查组。财务检查组共计4人,组长由人保财险中心支公司财务中心主任王丽华担任,成员分别是中华联合公司财务中心杨宁、都邦公司财务负责人韩冬梅、行业协会财务人员吴昊;业务检查组共计3人,组长由大地财险公司业管部经理王铁峰担任,成员分别是安邦客服部负责人韩春阳、平安财险公司出单员韩平平。
检查组成立后,于5月14日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了重点培训,明确了检查内容、方法、步骤,为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现场检查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确定了财险主体公司分支机构较全的科右中旗进行检查,在中旗没有分支机构的安邦、都邦公司本部,在中旗检查结束后对上述二家公司本部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因这次检查涉及到财务和业务两个方面,尤其是财务方面检查尚属首次。同时各主体的单证凭证管理不等一样的实际,要求凡属检查范围的财务凭证和业务单证不在当地保管的,都要将检查范围手续一并带到被检查单位以便检查核对。
检查结果
业务方面
共检查时间段内的业务保单2896份,其中交强险保单1868份,抽查631份(25%),商业险保单1028份,抽查250份(25%)。安华公司中旗支公司因业务量小,(年初以来仅有3笔业务,保费仅有7万余元。)加之该公司没能提供所检查的业务资料,所以未能检查。
通过检查总体认为各主体公司在执行政策规定上,业务管理上,合规经营上普遍较以前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存在的不足:1、承保要件(身份证、车辆信息)的缺失现象个别存在。2、投保单、浮动告知单个别有漏填、漏章现象。3、个别有缺车辆完税证明。
(二)财务方面
通过检查在2010年除中华联合公司外,其它各公司均实行了无现金收付方式。其中,安邦、都邦、大地公司各项支出已经实现了自治区级集中。其它各支公司业务也都实行报账制管理,资金全部集中到盟中支公司支付。
对手续费支出的检查,均能按行业自律规定执行,交强险4%,商业险14%之内,而且大部分主体手续费已经实行跟单,直接从系统升成手续费支付凭证,计算准确。
对费用检查,各家公司费用例支金额均较低,基本上是正常的经营性费用,单笔金额超过5000元较少。
检查中发现
1、安邦公司在手续费发票后未附明细表单独设手续费、月度明细表,通过核对与代理手续费发票后金额一致,由于集中到内蒙统一支付各项费用,在支付的明细后没有付款凭证,也没有上级公司的付款报单。
2、都邦公司也是上级机构集中支付,没有支付款项的明细回单。
3、大地公司2月份99678号凭证支付手续费未付网银汇款回单,金额合计401.88元。
4、中华联公司通过银行集中代付,没有支付明细,支付费用全部通过现金支付,超过5000元以上的有1月21日付中旗红图修配厂9560元,发票没有车牌号;2月21凭证支付红图修配厂9960元的没有车牌号。
六、处理意见
检查结束后,于5月21日检查组召开全体参检人员会议,进行了检查工作总结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提出了具体意见。通过这次现场检查我们认为:现各财险主体不论是在合规经营,还是在规章制度的执行上都明显好于往年,尤其是在接受检查和对检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都能得到各主体的认真对待,态度诚恳,改正及时。根据自律公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各主体的表现,认为现存在问题一是理解问题。二是为了业务发展。三是工作较忙造成的不是有意违反规定造成的。鉴于此为了更好促进业务发展,不断提高各主体合规经营自觉性,执行政策的严肃性。在检查中个别问题也都当面进行了整改。可先不做处罚处理,但对存在的小节问题给予当面批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