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公司总部是治理销售误导的“源头活水”

日期:2012-11-05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人身险销售误导问题日益突出,不仅损害了客户利益,更重要的是给行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动摇了行业发展基础。销售误导现象往往出现在基层公司,表面看来是基层公司、销售一线人员的不良行为,实则不尽然。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可以说,人身险公司总部是治理销售误导能够取得实效的“源头活水”。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改变经营思路

  长期以来,过度“以保费论英雄”、“以份额论排名”的经营意识在寿险市场占统治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各寿险主体形成重保费的经营思路并不断得到固化,进而内部经营和外部竞争策略方面,均围绕这一思路展开,滋生了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

  科学的发展理念是治理销售误导的根本,建议人身险公司总部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改变传统经营思路,逐步改变行业发展的浮躁心态,从根本上解决销售误导问题。同时,创新既是行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也是杜绝销售误导行为的有效途径,应积极鼓励人身险公司开拓新渠道、做大新市场。只有做大蛋糕,才能分享更多,实现共赢。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同业竞争由“挤独木桥”向“百舸争流”的转变,销售误导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二)强化对自身的自省自查

  人身险公司总部作为法人主体,承担着定战略、定目标、定政策、产品研发等职能,而其二、三、四级机构作为销售单位,承担了所有的任务计划和销售指标。因此通常情况下,被检查、举报的误导现象和行为多发生在保险公司的基层公司、销售团队或者销售人员个体身上。

  一方面,应有自省意识,销售误导属于“成长的烦恼”,对此行业和公司要有足够的勇气和自省意识,既不能漠然视之,更不能妄自菲薄;另一方面,应防患于未然,对内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各类隐性、显性的“不自觉”误导现象进行自查,避免将此类信号向基层和一线传导。

  (三)加强以“诚信”为核心企业和行业文化建设

  保险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其本质是保障,为被保险人生命财产遮风挡雨,提供风险保障,这是保险的基本功能。鉴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国家将“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活动当事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准则,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可以说,“诚信”一直被业内外人士视为保险文化建设的核心。

  今年以来,保监会出台方案和一系列措施,推动加快行业文化建设,计划在3年内取得实效。可以说,这是销售误导治理的标本兼治之策。建议各家公司应重视企业文化,着力建设以“诚信”的企业文化体系,在企业内部淘汰落后的、非诚信的文化因素,营造健康诚信的文化氛围,发挥企业文化“软实力”在治理销售误导中的作用。

  (四)完善销售误导的监督检查体系

  近年来,监管部门在治理销售误导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定,各级行业协会针对销售误导,在行业自律方面亦可谓不遗余力,另外社会监督不断加强,销售误导的曝光率也越来越高,但效果并不明显,销售误导仍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人身险总公司在这一问题上始终处于“被动”而非“主动”角色。也就是说,总公司对于问题的解决起着关键作用,然而却一直处于从属地位,缺乏解决的问题内驱力。

  建议既要强化对人身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误导行为的检查,更要加强对其总部的检查,从根本上查找问题。应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治理法规,明确销售误导行为的责任界定,从而有效加大对人身险公司总部的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