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深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

日期:2017-04-10来源:摘自内蒙古保监局官网

近日,内蒙古印发《关于财政资金支持深化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的通知》,制定农业保险改革四项举措。一是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1个产粮大县开展种植业保险竞争服务改革试点,形成每个旗县不少于2家经营主体的竞争格局。二是加大牧区养殖业保险工作力度。选择锡林郭勒盟的全部旗县和呼伦贝尔市的4个牧业旗县开展政策性肉羊、肉牛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自治区和盟市旗县财政给予70%的保费补贴,提高草原牧区灾害应对能力。三是实施省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金管理制度改革。由向自治区大灾准备金专户上缴,改为省级分公司设立专户自行提存,启动准备金的触发条件由地市机构简单赔付率指标调整为农业保险大类险种综合赔付率指标。四是开展农业保险防灾减损资金管理制度改革。防灾减损资金使用权限下放至旗县,可用于大型农田植保设备采购、无害化处理设施采购和运营费用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以及防雹增雨设备设施改造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