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利民:努力绘就祖国北疆民族区域保险新篇章 ——对话内蒙古保监局局长余利民

日期:2016-12-09来源:摘自中国保险报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横跨东北、华北、西北,在“‘一带一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等发展战略中,都承担着重要职责和使命。与此同时,内蒙古作为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面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近两年经济运行中机遇和挑战并存。但在行业上下积极努力下,内蒙古保险业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内蒙古保险业是如何做到的?对下一步的发展,内蒙古保监局又有怎样的谋篇布局?近日,《中国保险报》编委张春辉对话内蒙古保监局局长余利民,解读祖国北疆民族区域特色保险事业。

张春辉:有两个数字颇具震撼力:一个是今年前9个月,内蒙古全区只有两个行业发展速度超过20%,保险业是其中之一;另一个是截至9月末,内蒙古全区保险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新增总就业人数为23.33万人,但保险行业新增营销员10.06万人,全区保险营销员总量25.7万人,全区每百人就有一名保险从业者。请问,内蒙古保险业在2016年如何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余利民: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做好保险监管工作使命重大。内蒙古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保监会决策部署,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指导方针,结合区情,主动融入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以“三个着力、三个担当”为工作重点,在当好“六个角色”上下功夫,围绕中心,发挥职能,开拓进取,着力引导市场发展壮大,积极做发展的促进者;着力推进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做改革的推动者;着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积极做经济社会的贡献者;以精准扶贫为义务担当,积极做扶贫攻坚的践行者;以保障权益为使命担当,积极做保险消费者的守护者;以维护市场秩序为责任担当,积极做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各项工作全面取得成效。

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推动支持,内蒙古保险业的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今年3月,项俊波主席应自治区党委、政府邀请,到内蒙古给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作了题为《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的视频讲座,中国保监会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扩大了保险业的影响力,给内蒙古保险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推动力。各级地方党政部门主动运用保险机制,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除了你刚才提及的两个数据外,截至今年9月末,全区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93.22亿元,与2015年全年规模相当,同比增速24.93%。我们的市场体系建设也日趋完善。目前,辖区共有保险省级分公司39家,其他各级分支机构2639家,搭建起了覆盖全区的保险机构网络体系。申请设立地方法人保险机构的工作也在稳步推进。行业发展“稳中有进,进中向好”。

张春辉: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属于典型的供给主导型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间很大。在“着力推进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做改革的推动者”方面,内蒙古保监局都做了哪些工作?

余利民:具体而言,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面发挥农业保险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功能作用。一是上规模。内蒙古粮食播种面积近亿亩,是全国第三大粮食对外输送省区,2015年粮食产量565亿斤;是全国第一大畜产品对外输送省区,牲畜存栏稳定在1.3亿头(只);草原面积13亿亩,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4;森林面积3.8亿亩,居全国第一位。农牧业生产关乎国计民生,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内蒙古保险业坚持“扩面、提标、增品”的改革导向,勇于担当,协同推进。截至9月末,农业保险保费规模27.86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为292万户次农牧民提供风险保障1964.75亿元。养殖业保险承保牲畜328万头(羽),实现保费收入2.90亿元,保费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之首。森林保险承保森林面积3.8亿亩,风险保障金额1630.35亿元,实现了天然林、防护林全覆盖,受到国务院副总理汪洋的批示肯定。二是重创新。地方特色农畜产品商业保险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探索产量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产品创新,累计承保特色农作物23万亩,肉牛、肉羊97万只,提供风险保障10亿元,支付赔款2381万元,受益农户9090户次,满足了种养殖农牧户多元化、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农业保险对推进农业增长、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突出作用。

第二,积极稳妥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重点加强市场全流程监督、全过程把控。通过改革,内蒙古车险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截至9月末,商业车险保费收入52.07亿元,同比增长12.73%。改革后保费与风险更加匹配,出现了投保率与保额上升、车均保费下降“两升一降”局面,消费者普遍获益。商业车险投保数量同比增长20.6%,投保率59.0%,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车均保费3210.8元,同比下降5.9%,达到了改革预期目的。

第三,精准对接民生保障需求,大力推进大病医疗保险改革。以“百姓点菜、政府下单、保险做菜”为民生保障服务路径。通过“百姓点菜”对接广大保险消费者的迫切需求,积极协同推进大病保险全覆盖和新农合经办工作。截至9月末,大病保险覆盖自治区全部102个旗县区的1480.40万人,实现了全覆盖,累计筹集保费资金5.16亿元,累计赔付支出1.10亿元,受益2.24万人次。通过“政府下单”转变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对保险服务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配合做好政府委托经办或直接购买的民生保障保险项目。通过“保险做菜”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针对贫困人群设计差异化保险方案,降低保险费率,提升保险服务。

张春辉:内蒙古自治区是边疆少数民族省区,人口数量偏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还相对落后,内蒙古保险业的精准扶贫工作是怎么开展的?

余利民:内蒙古目前还有80.2万贫困人口。项俊波主席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内蒙古保险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结合内蒙古实际,坚持走“定向、精准、特惠、创新”之路,立足推进“四个三”的总体方向,为自治区脱贫攻坚工程提供坚强的保险后盾。

首先,通过“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模式协作推动。与自治区政府扶贫部门搭建合作机制,加强项目交流,联合印发了《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共同召开内蒙古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全区电视电话会议,选定第一批21个贫困旗县作为“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示范旗县”,合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其次,坚持“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的产品原则和“覆盖县域、辐射乡镇、服务到村”的服务体系目标,切实把握“责任宽、保额高、费率低”的保障要求。充分借助农业保险在支农惠农、扶贫攻坚中的特殊作用,有效发挥人身保险在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上的重要功能。在扶贫的精准上下功夫,推出针对低保人员、困难学生等特困人群的保险产品。

第三,积极探索银保合作新机制,为脱困群众“输血”。健全完善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互动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信贷”和“小额人身保险+信贷”模式,为农牧民提供金融支持,借助保险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信贷环境。

第四,认真开展定点扶贫,积极履行保险行业社会责任。自2002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和察右后旗作为中国保监会的定点帮扶地区,保监会先后派出了18名挂职帮扶干部、2名扶贫驻村第一书记。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541万元,捐赠车辆、计算机等物资折款580万元。内蒙古保监局积极配合保监会扶贫点开展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组织保险机构出资为扶贫点提供农村家庭综合保险、地震巨灾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小额人身意外保险等保险保障,捐赠助学,筹资解决用电、用水问题,商请区属医院专科医生深入乡村现场为村民义诊。

张春辉:今年8月,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内蒙古在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内蒙古区情的基础上,规划保费收入到2020年达到850亿元,全区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您能否具体说一下这个目标将如何实现?

余利民:“十三五”期间,内蒙古保险监管及行业发展工作将主动适应、准确把握经济社会新常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国十条”这条工作主线,把握“六个推进”,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依托自治区政策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围绕内蒙古建成“五大基地”,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以及充当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发展战略。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立足“六个角色”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促进保险业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第一,全面推进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险消费者利益。根据保监会的总体部署,充分结合当地保险市场实际,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要求,改进市场行为监管,加大保险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力度。构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第二,全面推进改革,增强行业发展动力。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发挥农业大区和农业保险大区的优势,引导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进一步做大做强,力争2017年在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上有所突破。大力推进首台套技术设备综合保险、大数据云计算科技保险、草原旅游保险(2015年旅游人数8300万人)、居民农牧区治安保险等责任保险。稳步推进车险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交强险制度改革。支持设立区域性和专业性保险公司,积极培育自治区农业保险法人机构。围绕自治区对外贸易战略,争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积极对接群众保障需求,创新险种为民生保障服务。

第三,全面推进创新,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将围绕“一带一路”发展建设大局,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多风险保障和融资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创新保险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切入点,引导企业真正对接和发掘好相关保障需求。在吸引“险资入蒙”方面,将继续当好“红娘”,力争取得大突破。努力开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需求的各类财产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保险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保险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目前保险业在内蒙古的各类投资近600亿元)。

第四,全面推进服务,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经济杠杆化解民事责任纠纷。

第五,全力推进精准扶贫,服务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将继续加大保险扶贫工作的力度,明确“农业发展、健康保障、民生改善、产业脱贫、教育脱贫”五大助推脱贫攻坚领域,构筑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民生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全险种扶贫保障体系,创建保险业精准扶贫示范区,以建设“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示范旗县”为有效抓手,引入扶贫资金开展农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特色农畜产品保险统保试点。完善贫困地区保险服务体系。

第六,全面推进风险管控。加强行为监管、偿付能力监管、法人治理结构监管的综合运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