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5-12-26来源:内蒙古保监局官网

内蒙古出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保监局联合自治区金融办、内蒙古银监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是科学设计保险产品。小微企业和农村种养大户贷款额度分别为500万元和50万元,同时附加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合计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二是深化“政银保”风险分担机制。保险公司与银行按照7:3的比例承担贷款本息损失风险。对赔付率超过130%的部分由超赔风险准备金进行80%或全额补偿。三是建立业务暂停和欠款追偿机制。当赔付率达到130%或对应贷款逾期率达到10%时,暂停在该区域新开业务,由当地政府会同金融监管机构启动专项调查,并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四是明确考核、激励机制。适当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并将盟市、旗县以及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金融工作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