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被民政部评为5A级行业协会

日期:2011-07-01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11年2月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接到民政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通知书》(民管函[2011]10号),经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委员会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0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中获得5A等级。被评为5A级的行业协会直接获得全国优秀社会组织称号,并且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及奖励,同时享有年检手续简化、税收优惠等特殊政策,是所有社会组织追求的最高目标。

2010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是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39号)发布以来的首批评估,共有100多家单位参评,其中仅有7家获得最高评估等级--5A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位列三甲。这一评估结果是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的极大肯定。2007年12月协会换届以来,坚持实施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内部治理,切实履行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四项职能,在推进行业自律管理、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增进行业对外交流等方面都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初步建立起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有机互补、良性互动的机制,为行业的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评估得到了中国保监会及保监会办公厅领导的大力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非常重视民政部的此次评估工作,协会于2010年6月专门成立了由金坚强会长亲自负责、各部门全程参与的评估工作小组,协会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按照民政部的评估要求,如期整理完成了初审评估材料报送、协会历史档案的梳理,准备了近60万字的相关资料和目录,同时通过梳理查漏补缺,不断完善,使得协会各项工作均达到了民政部对优秀社会组织的指标要求。2010年11月17日民政部进行现场评估考察,专家团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均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协会在相关系统建设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以荣获5A等级为起点,在中国保监会、民政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在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进一步履行自律、维权、服务、交流职能,高质量、高水平地服务于行业、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社会,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今后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