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保监局召开全区保险业情况通报会

日期:2011-01-27来源:
2011年1月20日,内蒙古保监局召开全区保险情况通报会。自治区各保险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学会负责人、自治区政府有关厅局相关负责人和呼和浩特地区新闻媒体记者共220多人参加了会议。各盟市保险分公司、盟市保险行业协会和部分保险代理公司负责人在盟市分会场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内蒙古保监局副局长徐德宁传达了全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局长毋育生做了重要讲话,通报了2010年保险业发展情况,对2011年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保险监管政策和监管工作重点。
会议总结了2010年保险工作,指出我区保险市场在六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一是保险业务实现较快增长。全区实现保费收入215.54亿元,同比增长25.82%,比上年上升4.6个百分点。二是市场秩序逐步好转。整顿规范保险市场工作向纵深推进,反映市场业务活动的监管指标持续向好。三是经营效益不断提升。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5.8亿元,同比增长116.66%,13家财产险公司全部实现盈利。人身险公司经营成本得到控制。四是结构调整继续深入。财产险业务实现了规模险种出效益、效益险种上规模,车险业务在保持57%高速增长的同时,实现承保利润4.19亿元,承保利润率为7.0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人身险业务内涵价值进一步提升,新单期交保费占比、银邮代理业务占比较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是行业实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保险业资产总计353.74亿元,比年初增长20.64%。累计赔付支出61.71亿元,同比增长8.22%。全区保险机构达1768家,同比增长4%,各类中介机构3023家,保险营销员60768人,保险服务的覆盖面和对经济社会的渗透力逐步提高。
会议总结了我区保险业“十一五”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指出“十一五”期间是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的五年;是保险业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五年;是保险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的五年;是保险监管理念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的五年。会议强调,做好我区保险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保险业发展客观规律办事;必须注重运用市场和政府两种力量,既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依靠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形成推动行业发展的合力;必须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生命线,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保险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必须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推动保险事业向前发展。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区保险业快速发展时期,是转变发展方式的最佳时期,也是实现全面转型的攻坚时期。全行业要进一步提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结构调整为着力点,围绕区域、业务特点,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按照竞争有优势、市场有需求、社会有需要的原则,优化业务结构;引导公司合理配置销售渠道资源,优化渠道结构;促进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县域及农村牧区服务能力的提高,优化区域结构。要以不断增强创新能力、防范风险能力、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为主要任务,围绕自治区转变发展方式的新型产业和重点领域,围绕服务民生,提高保险业的覆盖面和渗透率,实现从外延式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从粗放开发资源向和谐利用资源转变,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的新需求、新要求。
会议部署了2011年保险工作,明确了保险监管政策和监管工作重点。一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围绕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和扩大规范市场秩序成果,促进我区保险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二是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切实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要以风险监测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分类监管评价制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深入推动保险业务结构调整,防范结构性风险。三是加强监管创新,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把完善制度和强化执行力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在深入研究市场问题、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有效规范保险市场经营行为。四是提升保险业服务水平,依法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坚持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工作制度机制,重点解决好保险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五是积极推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快推进责任保险,着力发展养老保险,推动发展健康保险,积极发展旅游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