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分享2

日期:2014-11-30来源:

 

一, 被保人基本情况:
:女,30岁,
二, 二,投保情况:
2008年03月12日投保智盈人生12万.
三,案情情况:
被保险人于2009年5月4日下班后一直未回家,通过报案,亲友电话寻找未果;于2009年5月13日在舟白水电站发现一尸体,经过家属辨认,确定为被保险人.
四,调查情况:
1、2009年06月19日:走访黔江区刑警大队,了解到2009年05月13日18时30分,黔江舟白电站的河内发现一具尸体,经确认系秦少华,身份证号:51352319791027004X.因排除刑事案件,故未作进一步调查,另外告之出事当天发现了秦少华的摩托车,手机,眼镜,询问地点告之不清楚.
 2、2009年06月19日前往黔江湾塘村走访滕树明(农民、电话15923628297)。了解到2009年05月04日有一辆女式摩托车,有一部手机,眼镜放在桥头,当时有人报案称有人跳水,舟白派出所到现场,未发现尸体,撤立现场。 
3、2009年06月19日前往黔江走访了被保人工作地鸥鹏手机营业厅向其工作人员了解得知,秦少华系本公司职工,具体职业会计,2009年05月04日2点钟离开公司,一直未回家,听说在离黔江主城区15公理左右的一桥上发现她的摩托车,眼镜,手机,询问具体地告之湾塘.询问夫妻感情拒绝回答. 
4、2009年06月19日前往黔江110指挥中心走访了黔江110指挥中心接话员了解到,查询黔江110指挥中心2009年05月04日报案记录,2点钟左右有人报案有一女子跳水,地点为湾塘桥上,报案电话为15023551933,电话询问15023551933告之,2009年05月04日秦少华打电话张燕(15095986683)告之自已在湾塘桥上,想跳水自杀,张燕打电话给本人开车追赶到湾塘桥上未发现秦少华本人,只见摩托车,眼镜,手机.打电话至(15095986683)已停机.(见110报案录音记录一份 ) 
5、2009年06月19日前往黔江舟白派出所走访了工作人员得知:2009年05月04日接110指挥中心报案记录,湾塘桥上有人跳水,查勘现场有一辆摩托车,手机,眼镜系泰少华的,当时未发现尸体.因出警人员处出,未调到现场图及询问笔录.另查勘现场知:被保人跳水事故地点与尸体发现地点是一条河流,尸体发现地点系河流下游.
调查结论:2009年05月04日跳水自杀.2009年05月13日发现尸体
点评:调查人员通过大量走访突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