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身福重疾的基本保额<30万时,护身福重疾基本保额:主险护身福的基本保额≥ 0.8:1,且护身福重疾基本保额不得超过主险护身福的基本保额;
护身福重疾的基本保额≥30万时,护身福重疾的基本保额不得超过主险护身福的基本保额;
当护身福重疾的基本保额小于主险护身福的基本保额时,必须附加豁免重疾C12(1103);
护身福意外最高保额不限,但需满足客户累计意外风险保额大于100万时,累计意外风险保额不得超过客户累计寿险风险保额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