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的投保规则

日期:2014-11-29来源:平安人寿

 

一般规则
投保年龄:0周岁—64周岁。
保费与保额:
l       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大于100万时,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累计寿险风险保额的10倍;
l       0-17岁被保险人投保附加意外08(518)、无忧意外(523)时费率按一级职业收取,投保意外伤害08(517)、意外医疗A(527)、意外医疗B(528)、意外住院08(520)、无忧医疗A(529)、无忧医疗B(530)时按三级职业费率收取。
附加规则:
l       附加意外08(518)、意外医疗A(527)、意外医疗B(528)、意外住院08(520)仅能附加于传统险,不得附加于非传统险;
l       无忧意外(523)、无忧意外医疗(524)仅能附加于非传统险;
l       无忧意外(523)、无忧医疗A(529)、无忧医疗B(530)不得与非扣保障成本意外险(如191、196、19601、518险等)、非扣保障成本意外医疗险(如192、197、19701、519、527、528险等)附加于同一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