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部分法律法规

日期:2012-12-31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明年1月1日起,部分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其中,多部与保险的关系比较密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按规定,明年1月1日起,第一代身份证停用。由于在办理保险业务时,保险公司需要核对居民身份证信息。按照规定,明年起,包括投保、理赔、保权变更、退保等在内的所有业务都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规定,明年起,交管部门将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交规”。而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挂钩。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按照规定,明年起,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为其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

  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明年起正式废止,意味着已实行了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将被取消。今后,能否引入更加灵活的商业保险模式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