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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境内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各保险公司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实际操作中往往重数量扩张、轻质量效益,出现管理松懈、漏洞频出的普遍性问题。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及管理制度的漏洞,频繁实施保险诈骗的现象。
一、车险诈骗案件主要呈现以下新特点
一是犯罪嫌疑人多为汽车修理行业人员。该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比较丰富的汽车行业经验,对事故认定、保险理赔、汽车修理等程序和法律规定都比较熟悉,善于利用保险业务中存在的漏洞进行骗保。
二是多为团伙作案,且分工明确、手法专业。在车险诈骗过程中,代撞骗保的犯罪手法普遍存在。车险诈骗团伙往往专人负责驾驶车辆“撞车”,专人负责开具相关证明手续,专人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理赔等。
三是保险公司人员往往参与其中,内外勾结。从侦破的保险诈骗案件看,作案人经常拉拢腐蚀保险公司、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其工作上的便利,做虚假评估、出具虚假的车辆交通事故证明文件等,成为骗保的共同作案人。
四是犯罪手法更具隐蔽性、传播性。近年来,该类案件作案改变以往选择名牌车辆每次骗取较高保险金的作案手法,转而选取二手车、普通品牌车辆作为对象,骗保金额小、数量多、不易被发现,更具有隐蔽性。且多数作案人现在或曾经从事过汽车修理行业,通过行业内相传,大量汽车修理从业人员都知道实施保险诈骗的常用方法,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严重。
二、引发车险诈骗案件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一是经济利益驱使。在金钱的诱惑下,一些人不断超越道德底线,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利用自身对汽车保险行业的了解,通过虚构事故等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某些人错误认为,既然投保时交付保险金,利用投保车辆制造假现场索赔保险金也是正常行为,只要不超过投保金额即可。这种骗保行为既损害了保险公司的正当权益,也破坏了社会诚信,影响了整个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三是从众心理作祟。根据调查了解,在汽修行业通过假事故骗保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很多汽修行业人员或多或少都存在骗保行为。甚至某些车主为了免费修车,自愿与车辆维修人员配合,使其能够顺利从保险公司拿到维修金。
(二)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漏洞
一是对出险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格。保险公司间争抢市场份额日趋激烈,不少保险公司工作重心都放在开拓客户源,重业绩、轻管理,对投保客户资料、出险资料审查不严格,降低出险理赔要求,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二是对出险业务员的培训不到位。出险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防范意识薄弱,对一些虚假现场无法识别,适应不了日益创新的骗保手法,甚至某些关键岗位的业务员有章不循,成了保险诈骗的同案犯。
三是监督惩罚机制有待完善。很多出险员、评估员出现问题后,通常只是以调换岗位或辞退处理,很少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惩罚措施。
三、防范与建议
(一)保持打击保险犯罪的常态化。
为了及时准确有力的打击保险犯罪行为,保险行业需加强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制度,加强沟通,反馈情报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坚持打击骗保犯罪的常态化,挤压犯罪空间,增强法律威慑力。
(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保险意识和法制观念。
广泛宣传《刑法》、《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国法律对保险诈骗行为的打处规定,选择典型的保险诈骗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使公众意识到骗赔属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让保险投保人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积极检举揭发骗保行为。
(三)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保险审核制度。特别是理赔审核制度方面,坚持双人查勘定损,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依据;严格赔案复核制度,认真审核证据材料,及时发现疑点,解决问题;实行领导审批,审批人负责制,严把理赔质量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严格执行。
二是建立异常情况的预警机制。对多次理赔的出险车辆、驾驶人员、报警的手机号码,及时进行系统预警。定时对理赔数据的汇总分析研判,对某个时间段出现异常的理赔金额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发现疑问,及时报警。
三是机动车辆索赔登记共享制度。加强各保险公司间的联系,实行电脑全程联网管理,将机动车辆索赔情况进行登记,共享保险行业资源,避免一处出险多处索赔的诈骗案件发生。
四是落实举报人员奖励制度。增强公司内部和社会人士对保险骗赔案件的举报意识,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度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重奖举报有功人员,鼓励举报骗赔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