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内容——联邦保险办公室法案。2009年6月,奥巴马政府提出:在以州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在财政部内设立全国保险办公室(Office of National Insurance),加强对保险监管基础建设和开发,全面监测、收集保险业信息,代表美国参与保险业国际磋商,并对哪些大型保险公司应列入一级金融控股公司加强监管,向联邦储备银行提出建议。7月,参议院就《金融监管现代化议案》举行听证,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是否在联邦政府内创建新的部门专门关注保险行业。随后,众议院金融服务小组委员会主席坎约斯基起草了“联邦保险办公室法案”(Federal Insurance Office Act)。10月初,众议院讨论了联邦保险办公室法案修改稿。法案修改稿指出,保险在国民经济平稳高效运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危机暴露出联邦政府缺乏相关知识,成立联邦保险办公室一是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以应对金融危机,化解系统风险,确保金融系统有效运转;二是代表美国参与国际保险事务研讨。目前,包括该提案在内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已获众议院表决通过,将呈参议院辩论。
(二)美国各界反应。提案公布后,美国各界反响较大,焦点集中在联邦保险办公室的职能界定上。美国寿险公司委员会(American Council of Life Insurers)和NAIC总体上都对奥巴马政府的改革提案表示支持。但美国寿险公司委员会希望明确不赋予联邦保险办公室监管权力,以避免出现“多重监管”,加重保险公司负担;建议国会成立保险行业顾问委员会,与办公室进行合作。NAIC认为联邦保险办公室法案弱化了各州监管机构的角色,表示支持法案的前提是办公室仅作为联系州监管与联邦监管体系的工具,并非取代州监管机构。
美国消费者联合会(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起初反对联邦保险监管,认为各州在偿付能力监管等方面都做得不错。但在近期众议院听证时,态度发生了改变,表示支持成立联邦保险办公室,但强调反对把办公室权力凌驾于各州监管之上,认为这样会削弱各州对消费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