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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有意参股宁夏银行
 
  对于致力于向金融领域拓展的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来说,寻找到合适的银行投资资源是重中之重。据悉,中国人寿拟参与宁夏银行第三次增资扩股事宜。

  在6月10日至12日在天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一位宁夏银行人士透露,宁夏银行正在增资扩股5亿股,中国人寿等金融机构有意参股。

  根据宁夏银行5月底发布的增资扩股说明书,该行将通过国内定向增资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新增7亿股,这一增资计划分两年实施,今年完成国内定向增资5亿股,明年完成引进外资2亿股。

  据介绍,此次增发将采取溢价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发行价格为2.2元。宁夏银行2007年年报显示,该行2007年末的每股净收益为0.22元,据此计算,增发新股的市盈率为10倍。

  上述宁夏银行人士说,目前有意向的投资者非常多,接触过的有几十家,但还没有与任何投资者签订协议。

  对于中国人寿可能的持股比例,上述宁夏银行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确定。不过,根据增资扩股说明书,宁夏区内外具有战略投资意愿的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计划几家均衡持股在1亿股左右。

    此前,一位中国人寿人士曾表示,参股规模较小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及收购重点城市的城商行是中国人寿进行银行股权投资的路径之一,不仅可以获得全国性资格牌照和全国网络资源,而且还可以在重点城市取得区域优势,保险公司则可依托这些全国性商业银行,来整合地方商业银行的资源,以此作为混业经营的基础平台。

  宁夏银行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为银川市商业银行,去年12月28日经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宁夏银行。2007年实现净利润1.6227亿元,截至2007年末资本充足率8.55%,核心资本充足率7.40%,不良贷款率3.6%。

    与很多城商行相似,宁夏银行的贷款集中度较高,截至2007年末,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为108%,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为219.71%,均超过监管标准。目前,宁夏银行的最大股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持股14.34%。
(第一财经日报  2008-06-19)
 
                                   中美大都会进军大连寿险市场
 
    6月17日,中美大都会人寿辽宁分公司大连营销服务部正式开业,从而使大连经营人寿保险的机构达到14家。
(大连市保险学会  李敬伟 2008-06-19)
 
                                     寿险费率市场化试点天津启动
 
    加息通道下,备受业界关注的费率市场化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6月20日,中国保监会于网站上发布《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寿险产品预定利率2.5%的限制被打破,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试点率先在天津滨海新区开启。除此之外,在滨海新区企业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将可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
突破2.5%上限

    实施细则中规定,保险公司开发补充养老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即承诺给被保险人的回报率)可不受保监会1999年所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规定“不得高于年复利2.5%”的约束。但同时也强调,预定利率应当根据公司投资收益率审慎确定。细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精算规定对补充养老保险提取责任准备金,采用的评估利率不得高于预定利率,并不得高于年复利3.5%。

   “这也就意味着执行了近10年的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在此将有所突破。”一位保险业分析师认为。

    据了解,20世纪90年代,全球利率均处于高峰水平。当时中国的保险公司销售保单的预定利率高达10%以上,造成巨额利差损。

    在这种情况下,保监会于1999年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将寿险保单(包括含预定利率因素的长期健康险保单,下同)的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并规定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

    2007年,央行第六次加息后,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提高到4.14%,而自1999年即确定的2.5%的寿险预定利率至今未做调整,已经成为寿险产品销售的束缚。

    事实上,费率市场化改革,一直是保险业界最为关注的焦点,也是众多保险公司的呼声。一位保险公司的精算人士表示,在目前的加息通道以及通胀压力下,寿险产品不超过2.5%的预定利率,使寿险产品的吸引力下降,一些消费者转而青睐于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基金或者是投资类的寿险产品。这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突破2.5%的预定利率上限,将使寿险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增强。

    据悉,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保监会已经研讨了几种费率市场化的方案,并将费率市场化的试点列为2008年的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现在滨海新区推出的补充养老险试点即是对寿险费率市场化的一种探索。

   享受税惠扶持

   除了费率上的突破,实施细则中另一大亮点是在税收上的优惠政策。

    细则明确规定,在天津市注册并经营的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和受雇于该类企业的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保费支出,将可按天津市政府给予的税惠政策在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8%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交费部分,则为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申请退保的,保险公司应将个人的退保情况报送税务部门,由个人到税务部门进行补税,保险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补税凭据后方可给个人支付退保金。

    细则要求,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应当经保监会审批、天津市税务部门备案。

    据悉,细则分总则、经营管理、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税收管理、附则共六章。它是对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保监会《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 
(北京参考 2008-06-22)

                                 王建出任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董事长
 
  从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下称“中国人寿养老险”)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原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主任王建已于6月18日正式接任中国人寿养老险董事长,万峰则不再兼任。王建的另一个身份是中国人寿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建自2003年起担任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主任,此前曾任保监会广州保监办主任。王建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曾参与《保险法》、《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海商法》和《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起草工作,此前还曾参加过WTO中美谈判。在其任职中介监管部主任期间,保险中介机构获得加速发展,涌现出数家实力较强的保险中介监管集团。

  对于王建来说,摆在面前的新课题是,如何带领中国人寿养老险,在日渐增多的专业养老险公司中“突围”。中国人寿养老险成立只有一年半时间,目前已在各省区市设立了35家派出机构,截至5月时受托管理基金规模约40亿元。与目前规模最大的平安养老险公司相比,尚存不小差距。

  在中国人寿的“三步走”战略中,第二步是将核心主业扩大到养老险公司和财险公司。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去年在南京出席“中国人寿全球媒体公司开放日”活动时曾表示,养老险业务将是其当前和今后重点发展的业务,“未来要实现大的增长”。
(第一财经日报  2008-06-20)
 
                                 新华人寿高管林克屏“移民”中介
 
  刚刚传出新华人寿掌管全国分公司业务和市场销售的副总裁林克屏已正式辞职的消息,就风闻林克屏有可能出任某寿险公司总裁。但时隔几天,林克屏已经与去年10月底登陆美国纳斯达克的“国内保险中介第一股”泛华保险服务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建立一家全国性的保险销售公司。

  从可靠途径获悉,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泛华提供后援平台支持,以及用于该销售集团进行全国机构扩展的2亿元人民币后续资金保障。

  对于泛华与林克屏的合作,一业内资深人士表示:“高端人才进入保险中介领域,是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意味着保险行业开放与发展已经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保险中介也将从市场配角站到前台成为主角,承担起保险业发展更大的责任。”

  林克屏,湖南人,曾任湖南省永州市副市长,在人生最得意时,弃官加入平安,先后任平安总公司寿险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湖南分公司总经理。2001年年初加入新华人寿,历任新华公司总裁助理兼北京分公司和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为新华在这两个保险重镇取得市场地位立下汗马功劳。2004年间,曾用四个月时间神速般地领导和组织完成了合众人寿的创建工作。

  据熟悉林克屏的知情人士透露,林从2004年年底掌管新华人寿全国分公司业务和市场销售,在新华销售系统倡导尊重营销规律,着力推行系统化运作、专业化经营,并形成了新华特色的营销运作模式和经营管理体系。

  新华人寿几位资深机构负责人评价说,林有非常强的市场敏锐度和前瞻性,对寿险经营特别是个人营销有独到见解。一位负责人说:“他对营销的把控简直出神入化,大家觉得跟他干营销过瘾”。据介绍,林处事务实、为人道义、富于激情,与一线销售人员格外亲近,其人格特质与领导能力在凝聚团队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

  2007年,他向新华全国分公司机构负责人高呼“守土有责,铁肩担道义”,力挺队伍稳定和销售业绩并坚持销售内涵价值高的个人期缴保险产品的策略,使新华人寿在关国亮事件发生后公司业务和价值仍能够保持强劲增长。此番林克屏最终选择了保险中介,据知情人说是其多年夙愿,或将成就其成为一位保险业专业分工的强力推手。
(上海证券报   2008-06-20)

                               中英人寿个人营销团队变身保险代理公司
 
    6月16日,中英人寿“经代培育中心(BBC)”在福建首个培育成果——诚一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福州正式投入运营,当天便有16个单位客户签约。这是中英人寿福建分公司首家由个人营销团队转经代渠道BBC项目后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保险代理公司,开创了福建省保险业个人营销团队转经代渠道之先河。

    2006年8月,中英人寿借鉴欧美市场先进经验,率先设立“经代培育中心(BBC)”,开放自己的个人营销团队转向代理公司,将经纪代理渠道作为其五大业务渠道之一,与其他四大渠道(个人营销、银行保险、团体保险、电话行销)共同为百姓提供不同需求的专业保险服务。
(福建省保险学会 许陈涛 2008-06-23)

                               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迎来第二任掌门
 
  成立6年后,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下称“友邦北京”)迎来第二任掌门人。该公司副总经理赖祥麟接替首任总经理徐水俊,出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徐水俊则升任友邦保险中国区首席业务执行官。

  友邦北京成立于2002年6月,是首家获准在北京成立的外资寿险公司,是友邦保险在中国设立的第四家独资寿险分公司。

  友邦北京首任总经理徐水俊是保险界元老级人物。2002年初,徐水俊从台湾转战北京,参与筹备友邦北京,当年6月出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徐水俊当选为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成为该协会成立10年来首位由外资公司总经理出任的副会长。

    接任者赖祥麟在友邦保险及其母公司美国国际集团工作已达13年之久,曾担任美国国际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后参与友邦北京筹建,历任北京分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等职,负责公司营运、支持以及渠道业务发展。
(第一财经日报  2008-06-24)
 
                             人保健康实现保费收入和资产规模双过百亿
 
    截至6月20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00.6亿元,公司资产规模128.4亿元,双双跨过百亿元大关,标志着中国人保健康创业期超常规发展战略取得重大进展,迈入中型保险公司行列。

  截至目前,该公司今年已经实现保费收入100.6亿元,资产规模达到128.4亿元,在人身保险市场的排名由2006年的第20名跃升至第8名,占健康保险市场的份额由2006年的2.36%跃升至近30%,在国内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总体业务规模中的份额达到99%,保持绝对领先地位。中国人保健康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中国人保健康公司先后参与了北京、上海、青岛、云南、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天津、辽宁、河北等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合作医疗和“三老”人员(老复员军人、老伤残军人和烈士家属)医疗保险等政策性和商业性健康保险项目,覆盖城乡居民累计近6000万人。
(证券时报  2008-06-23)

                             首批通俗化人身保险示范条款将发布
 
  6月1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邀请中国消费者协会及部分消费者、专家学者以及律师代表在京举行了“通俗化人身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可读性测试。参会者仔细研读了示范条款,提出了修改建议,肯定了示范条款的推出将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促进人身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表示推进行业制定通俗化人身保险示范条款意义重大,有利于提升人身保险业的整体服务水平,更好地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该负责人指出,在进行这一工作的过程中,举办测试活动很有意义,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强合作,就消费者关心的人身保险问题探索建立更紧密的长效沟通合作机制。

  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06年启动行业示范条款制定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力量,收集近年来消费者对市场上人身保险产品条款的意见,吸收借鉴近年来人身保险业推行条款通俗化和保单标准化的工作成果,制定了我国保险业第一批通俗化人身保险行业示范条款。此次研讨的示范条款,前期在行业内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邀请了专业律师和港台保险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并请在校大学生参与文字校稿工作。

  本次研讨的示范条款共4个,即个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个人定期寿险条款、个人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个人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具有如下特点:

  1.示范条款设置了阅读指引和目录,改进了版面格式,方便客户阅读。

  2.示范条款首次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倡导保险公司在加强经营管理,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的前提下,创造条件积极推行使用。

  3.在总结行业经验的基础上,示范条款明确相关业务处理细则,为客户提供便利。

  4.示范条款涉及到目前寿险市场上最基本、最常见的保险产品,涵盖了各类产品条款中的大部分常见条目,对各类别的产品条款制定均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将对参会者的建议逐条进行研究,在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对示范条款进行完善后,推荐人身保险行业使用。
(中国网  2008-06-20)

                                   4险企投资京沪高铁股权“落听”
 
    160亿元的京沪铁路股权投资计划“大蛋糕”被平安资产、太平洋资产、泰康资产和太平资产4家保险资产公司共同瓜分。6月20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了平安等4家保险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该计划将募集资金160亿元人民币,投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据悉,在这一投资计划中,平安资产、太平洋资产、泰康资产和太平资产作为发起人,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作为委托人(受益人),中国再保险(集团)、中意人寿和中国人民财险作为参与认购人和受益人,建设银行作为托管人,国家开发银行作为独立监督人。保监会认为,上述配置基本符合《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

  保监会要求平安资产及各方当事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股权投资计划运作和有关协议合法合规,切实防范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严禁发生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保监会报告投资计划运作情况和重大事件,准确披露投资计划管理信息,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沪高铁立项长达10年之久,设计时速为350公里,批准资金预算2200亿元,比2006年3月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预算资金1700亿元增加了500亿元。2007年12月27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在京成立,正式运作京沪高铁项目,并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全面负责。
(北京商报  2008-06-23)

                                  中保国际增资2.65亿控股太平保险
 
  6月22日,中保国际公布,该公司已与母公司中保控股、工银(亚洲)及太平保险订立有条件增资协议。中保国际以及中保控股将向太平保险增资共2.7亿元,作为额外注册资本。母公司中保控股将向太平保险增资454万元,中保国际则会增资2.65亿元,但工银(亚洲)已决定不参与增资。

  目前,中保国际持有太平保险40.025%股权,增资完成后,中保国际拥有太平保险的股权将超过中保控股,成为太平保险第一大股东。中保国际与太平保险其它两股东——中保控股及工银(亚洲),将分别直接拥有太平保险的50.05%、42.02%及7.93%股权权益。

  据了解,中保控股、中保国际及工银(亚洲)已经订立有条件期权契据,中保控股同意无偿授权给工银(亚洲)期权,未来,工银(亚洲)可向中保控股收购太平保险经增资扩大后约1.647%的股权,代价为2585.9万元。

  当工银(亚洲)日后行使有关期权后,该公司可持有太平保险的9.577%股权,而中保控股将持有40.373%,但中保国际持有的股权将不受影响,仍维持于50.05%。

    资料显示,约一年前,中保国际与中保控股也有过向太平保险增资的记录。当时,2家公司共增资现金总额3亿元,作为太平保险额外注册资本。其中,中保控股和中保国际分别出资1.8亿元和1.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0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