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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投资监管 保监会增设投资处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出现了强烈的投资冲动,超范围、超比例投资以及不规范关联投资时有发生,防范资产管理风险,被吴定富列为当前需要着力防范的四大风险之列。
既要兼顾现场,又要加强非现场检查,同时还要抽出一定的人力从事新投资品种的研究和制度制定工作,这对于原来仅有两个处室、一共十几人的资金运用监管部来说,监管人力捉襟见肘。
去年以来,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进行了人员扩充和处室调整,处室由原来的制度处和监管处,调整为四个处室。其中,监管处分拆为市场监管处、资金监管处和交易监管处等三个处室,其中,资金监管处主要负责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市场监管处主要负责参与市场交易的各类主体的监管工作,交易监管处则主要是负责监管各投资主体的交易行为等内容,以便更加明确地进行监管。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近期资金运用监管部又增设了投资处,从而使该部门处室数目增至五个。
据了解,投资处主要负责对投资项目和投资活动的监管。该处负责人陈甦此前曾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前身)投资分析部和组合管理部,2003年加盟国泰基金,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上月她正式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第一财经日报 2008-07-22) 保监会规范保险企业董事会运作 7月18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位董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都需在公司治理报告中向保监会披露。
针对当前不少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不够规范、决策质量不高、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保监会制定了该指引,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指引》规定,董事应当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应当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一年内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的,公司应向其发出书面提示。董事在一届任期之内被2次提示的,公司应给予其相应处分。如果董事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保险公司章程,给保险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以建立董事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指引》提出,“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可以连选连任”,鼓励保险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董事。《指引》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另外,中国保监会可以委派监管人员作为会议观察员列席会议。(中国证券报 2008-07-19) 多部门研讨推进高危行业责任保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召开了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课题论证会,来自国家安监总局、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保险业界的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该研究报告内容详实,填补了安全生产与保险交叉领域研究的空白,实现了预定目标。
据课题组负责人、中盛国际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长乔卫兵介绍,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课题研究工作自2007年9月启动,在国家安监总局及课题组顾问的大力支持指导下,课题组成员在收集、整理、参阅大量国内外数据和资料的基础上,先后五次召开研讨会,数易其稿,形成了目前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产品方案》在内的一整套阶段性成果。课题组深入研究探讨了保险如何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如何构建安全生产和责任保险的良性互动机制,为进一步服务和谐社会做出有益的探索。
与会专家认为,课题研究认真分析了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学科的交叉内容,为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奠定了理论基础,更为今后的实施操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方案,对未来该险种的全面推行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金融时报 2008-07-23) 保监会放行两银行进入保险中介领域 7月22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了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开办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申请,这意味着继工行、建行、恒生、东亚等银行进入保险中介领域后,又两家商业银行可以卖保险。
据来自权威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银保业务保费增长153%,占人身险业务的比重已经超过50%。(上海证券报 2008-07-23)
保险资金投资基建有望达到8% 据某保险公司投资部门人士透露,本月底,中国保监会将召集他们开会“介绍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设立及投资政策的要义,研究有关规定。”最近呼声很高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似乎很快就将成正式的红头文件。此前,保监会曾就该《办法》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小范围”征求过意见。
据悉,《办法》对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投资比例、发行规模、投资团队人数和资质等方面进行限定。有关报道称,拟修订的《办法》,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具体投资比例设定为总资产的8%,其中5%为债权投资计划,3%为股权投资计划。此外,《办法》还将规定单笔投资计划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20亿元,现有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从事基础设施投资的部门人数不少于25人,以后新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则要求不得少于30人。所以,为了迎接《办法》的出台,近期不少保险公司都忙着招兵买马,扩充队伍。
据了解,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比例,业内专业人士认为应该设定在15-20%比较理想,8%的比例不足以达到改善保险资金与负债不匹配的初衷。《办法》出台后,是否让大小保险公司在基础设施投资问题上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专业人士表示尚不清楚。不过,不论是自己找项目还是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相关的产品,中小保险公司都表示了欢迎的态度,“毕竟给了我们新的投资方向。”(证券日报 2008-07-24) 保监会拟允许中小型保险集团直接投资A股 近来,关于“中国保监会正在起草规定,拟允许中小型保险集团直接投资A股市场”的消息甚嚣尘上。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保监会并没有发布相关文件或消息,“不过,类似的讨论在业界早就传开了”。
“允许中小型保险集团直接投资A股市场”的传闻源自保监会正在制订的《保险公司投资能力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据消息人士称,符合《标准》要求的保险公司可直接进行包括股市在内的所有股权投资,这意味着保险公司有望直接入市炒股。此前,中小保险公司只能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股票投资。 “保监会制订《标准》将从定量和定性方面考量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包括从业人员数量、部门机构设置、IT系统装备、公司内部防火墙的建立等,确保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让保险公司自主投资。
2005年底,保监会颁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入市正式开闸,当时保险公司资金实际入市比例被控制在1%左右。此后,保监会将保险公司股票直接投资比例限制从1%提高到3%,又进一步提升至5%。 与此同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资格条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经批准,可委托相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目前,有20家中小型保险企业获准通过大型保险企业,或由9家大型保险公司和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成立的10家资产管理公司间接投资股市。
对于保监会可能出台的“直接投资”新政,某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影响有限。他分析到,“直接投资”新政可能会减少第三方委托业务。但是,对于大部分资产管理公司而言,自主开发金融投资产品的自营业务占比更重。而这部分业务受新政影响不大。(国际金融报 2008-07-24) 江西保监局开展林改金融保险配套服务调研 近日,江西保监局赴部分重点林区县开展林改金融保险配套服务调研。调研中发现,林权制度配套服务改革存在一些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突出与配套服务措施滞后。二是巨灾损失巨大与保险有效需求不足。三是林木保险的特殊性与政府保费补贴有限。四是林农需求多样与保险产品单一。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江西保监局向江西省政府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财政扶持,实施国家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二是加强沟通,建立多方参与的合作机制。(江西省保险学会 2008-07-15)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调研组赴川调研巨灾保险制度 近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调研组在成都召开巨灾保险制度专题调研座谈会,对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体系的构建进行专题调研,四川保监局副局长倪荣鸣出席会议并发言。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乌日图、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有关领导、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专家学者和人保集团、法国安盟保险集团的代表参加了本次调研座谈会。
今年初我国遭遇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确定把“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作为今年的调研课题,刚刚遭遇汶川大地震的四川成为调研组的重要目的地。四川保监局也一直致力于商业保险如何在巨灾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研究。
倪荣鸣副局长指出,“我国巨灾风险处置的现状是巨灾风险有效承保能力严重不足,保险业对巨灾的赔付与每年巨灾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差悬殊。巨灾保险的政策性应更多地体现为政府积极推动这项工作,有一些政策导向,比如政策补贴。”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辅助的,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巨灾保险及风险处置体系。(四川省保险学会 2008-07-22) 吉林保监局实行局长接访日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相关部署,有效解决保险行业信访与理赔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投保人利益,吉林保监局于近期开始实行局长接访日制度,并在“吉林保险信息网”上予以公告。7月10日当天,吉林保监局局长刘德江亲自接听信访投诉专线电话,并妥善协调处置了来局上访人员投诉的疑难案件。(吉林省保险学会 杨惠娟 2008-07-23) 广东47家保险中介受罚 对中介违法违规的行为,广东保监局痛下“杀”手,重拳出击。2007年共对43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47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148%。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6人,同比增加20%;罚款429万元,同比增加157%,全年罚款金额超过前三年罚款金额的总和;吊销许可证1项;警告13家机构和20人。(信息时报 2008-07-23) 银保膨胀搅局 上海寿险市场重新洗牌 A股低迷的当下,年头初现的“股市资金回流保险业”的大戏愈演愈烈,银保业务持续数月回暖,从而直接带动今年上半年上海寿险保费收入大增六成。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上海寿险市场共实现保费收入266.5亿元,同比增长60.7%,团险、个险、代理三条业务脉络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来自银行渠道的业务以179.1%的增幅成为最大“功臣”。
银行、保险机构扎堆的上海,是全国保险市场活跃程度的一个有力缩影,其每月出炉的数据由此格外为人所关注。
急进战术:平安国寿市场占有率创新低
2008年以来,银保业务出人意料的迅猛发展直接导致上海寿险市场的重新洗牌。经过半年的角逐,银保驱动的力度更加强大,由此导致的上海寿险市场之剧变颇让人“大跌眼镜”。
经粗略计算,今年1至6月,上海寿险市场共实现保费收入266.5亿元,同比增长60.7%,其中银行渠道保费贡献达128.7亿元,占了总保费收入近半壁江山(48.3%),同比增幅更高达179.1%。将同比增长只有6.3%和20%的个险、团体业务远远甩在后面。
从排行榜来看,银保业务对市场格局和公司排位影响力较之第一季度同样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保健康险上海分公司“常无忧”产品在农行、中行、工行强势销售,月均保费自3月起维持6亿元的高台运作,成为拉动其规模保费的最大驱动力。人保健康险也由此一举站上36.3亿元的保费平台,直接杀入三甲,仅次于平安、国寿成为上半年上海市场的“探花”,市场占有率飙升至13.83%。
不难发现,虽然平安、国寿仍然位居上海寿险市场第一、二把交椅,但其市场份额缩水至18.29%和18.14%,市场占有率创下历史最低点。新华人寿则以24.5亿元的总保费占9.32%市场份额,位列第四。
偿付危机:银保增速下半年趋缓
在市场与规模的双重压力下,就连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两大寿险巨头也难挡银保的诱惑。刚刚公布的上半年保费数据显示,中国人寿截至6月底保费收入达到了1821亿元,同比增速首次超过50%,太保寿险上半年保费收入为389亿元,同比增长58.55%。银保渠道的高增长是两大寿险巨头保费收入高速增长的最大功臣。
然而,“银保发展速度越快,扩张规模越大,就越‘吃’偿付能力。”一家寿险公司精算负责人表示。寿险业务快速增长主要还是由银保渠道保费驱动,由于银保产品相对个险渠道利润率较低,所以过高的银保保费占比会大幅占用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并且降低公司的新业务利润率。“过分依赖银保渠道的保费增长是不健康的。”
不过,随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规定》的出台,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下半年中国寿险业保费增速会有所放缓,因为消耗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资本最快的银保产品增速会放缓。预计下半年不少寿险公司将压缩银保渠道的占比,转向优化保费结构。
(上海证券报 200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