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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保险发展滞后 2万运动员“自掏腰包”投保 奥运会在中国的举行不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普通百姓,无一例外地都强调奥运会极大地拉动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奥运经济论坛上,经济学家、奥林匹克研究专家从各自的角度阐述了奥运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另一个事实:在正在快速发展的体育产业中,体育保险却与10年前相比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在国外,体育保险业在体育产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都还没有开发体育保险。”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语重心长地说。
体保发展“雷声大雨点小”
体育保险第一次受到国人关注,大概是在桑兰在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摔伤之后。友好运动会为她提供的1000万美元的高额医疗保险不仅使她得到了最好的治疗,而且也让我们第一次知道了体育保险的作用。随后,上至国家体育总局,下至平民百姓,无不把目光聚焦于体育保险。然而,发展体育保险的呼声延续数年,其发展却仍举步维艰。在国际体育保险日渐覆盖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同时,我国体育保险却仍徘徊在运动员意外伤害和死亡险种上,其他的责任险和财产险基本上是一片空白。
从国内各大保险公司的产品目录中可以发现,有针对性的、能充分体现体育运动特色的保险产品难以寻觅。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言辞谨慎,负责外宣的工作人员话语中略带遗憾地说:“目前我们公司的产品还没有涉及体育保险,至于今后是否会开发相关产品,因涉及到上市公司的预期,不便透露。”
海尔纽约人寿有关人士坦言:“体育运动高难度、高强度、高对抗和高标准决定了其高风险性,死亡率、伤残率都较高,这使得保险公司赔付居高不下。作为营利性企业,保险公司为保障经济效益,目前基本上都把高风险的运动项目作为除外责任排除在外。”
目前真正从事专业的体育保险业务也只有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桑兰的不幸使得国家体育总局主管部门下定决心实施关于运动员人身保险的计划,至此,我国体育保险商业化尝试拉开帷幕。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先后向国内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两期运动员伤残保险,参保人为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基金会每年缴费100万元,运动员每年只需缴纳40元至100元费用,保费根据运动项目而定;运动员在死亡和伤残时最高可得到30万元赔偿,保险期从运动员进入国家队开始,一直到国家队生涯结束。
“但由于商业保险的险种在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以及理赔程序太过复杂等原因,这项计划的开展并不顺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体育保险部工作人员表示。因此,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改变商业保险模式,推出内部互助保险在全国12个省市试点的同时,对伤残等级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按运动项目伤残风险实行了分类缴费。2002年,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有专家称,互助保险并不等同于商业保险,现行的互助保险所支付的理赔金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赔金,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我们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定费用,属于福利性保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体育保险部的这位工作人员这样回答。
业内人士的一致呼声认为“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对于目前保险与体育之间的合作关系,有专家概括为“赞助性的公益化模式”,这一模式在体育市场化的初期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随着体育保险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向纵深发展,“赞助”对体育市场客观存在的庞大保险需求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维系体育和保险的相对单一的公益化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体育保险新型市场关系的建立。
赛事保险多为“只赚吆喝”
华泰承保2004年亚洲杯足球赛8亿元,中国人寿成为亚洲杯足球赛济南赛区独家保险商,太平人寿成为F1中国大奖赛保险合作商,都邦承保2006年田径世青赛和2007年女足世界杯,中英人寿冠名中国羽毛球大师赛、中国人保成为北京奥运会赞助商等等,在进入21世纪后,中国体育赛场上经常能看到不同保险公司的名字,尤其是随着北京奥运会的申办成功,保险公司参与到体育赛事中的现象比比皆是,给人大有一种中国保险公司已经全面进入体育保险的感觉。
事实真是如此吗?仔细看看就会发现,这些赛事保险基本上都是以赠送方式出现的,保险公司做的是些“只赚吆喝不赚钱”的生意。保险公司的算盘很明白:通过赞助来宣传自己的品牌。体育赛事受公众关注度高,观看人数众多,2004年雅典奥运会观众人数就达到39亿人次。保险公司作为赞助商,可以在体育赛事中“露脸”,让观众记住其品牌标识,如赞助十运会的人保财险获得了赞助商和跳水比赛的冠名权。保险公司觉得赞助体育赛事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同,从这个角度看,赞助体育赛事成为保险公司的公关或者广告活动。
都邦保险副总裁江苏直言不讳地指出,保险公司与体育赛事的关联从赞助到冠名更多是为了宣传品牌,“目前阶段,保险公司参与到体育赛事中,首先就是希望自己的品牌能得到最大的推广。”对于这种现状,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体育保险的经纪公司——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玉春一语道破个中实质,“目前国内看似红火的体育保险市场,如F1、亚洲杯足球赛和奥运会,其实都是保险公司带有赞助性质的宣传方式,保险公司并没有根据具体情况为其量身定做相关体育保险产品。”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也强调:“若要在2008年奥运会乃至奥运后的保险大战中分一杯羹,与国际上的竞争对手相比较而言,国内的保险公司必须在经验、技术、人才和立法等方面下工夫。”
在许多专家看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保费“蛋糕”,加上这些年每年都有大大小小近千次的体育赛事,以及5万多名注册运动员和全民健身运动的相关保险也是一个潜力无穷的市场,正由于保险公司往往选择以捐赠方式来发展体育保险,使得巨大的体育保险市场只能是一块看得见、吃不着的大“蛋糕”。甚至有人担忧,如果保险公司长期以赞助方式参与体育,将会阻碍中国体育保险市场发展。由于这种体育赞助式保险无须核算成本,甚至是不获利的行为,自然导致保险公司将更多精力放在广告和宣传效应上,而并不过多关注体育保险产品的研制。
2万多名运动员“自掏腰包”投保
明明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市场,追求利润的保险公司却似乎并不热衷,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中国体育保险10年以来始终原地踏步呢?都邦保险品牌总监牛四强指出,中国体育体制是一个限制因素,体育运动存在很大风险,发达国家的运动员普遍具有很强的保险意识,许多著名运动员不惜为自己的一只手、一只脚甚至是一根手指投下巨额保险。“可以说,我国运动员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习惯于一切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运动员还不完全是职业运动员。即便是需要保险,鉴于运动员的特殊身份,其保险也肯定是不同于普通老百姓的特有险种,从保险公司来看,需要对这样的保户制定专门的风险规避方案,特别是要求长期跟踪研究,在现在的体育体制下,保险公司很难做到这一点。”同时,体育赛事在这方面也有难处,“我们的大型体育赛事基本上是属于政府举办,作为赞助商的保险公司也更多是拿钱出来,并不能参与到赛事从筹备到举行的规避风险方案的研制当中。”
观念问题也是制约体育保险的一个重要因素,郑玉春对于“观念问题”颇有发言权,“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前5个月来,一直在和一些保险机构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开发体育保险产品。我们在和一些保险公司研究世界杯足球赛预选赛的投保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体育团队侥幸心理严重,他们认为出险概率基本上为零,因此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投保。”
此外,专业的体育保险人才极度缺乏也是让保险公司难以涉足体育保险市场的原因,“缺少既懂体育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令各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求贤若渴。”郑玉春表示,目前这方面的人才是我国发展体育保险急需的,包括从体育风险的评估、重大赛事的监督和管理、投保后的跟踪服务,到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协助开发新的险种、出险后进行理赔工作等,都需要这些人才的参与。但在我国,这种既熟悉体育特点、又具有保险专业知识的人才很匮乏。而其他保险公司也同样持这样的观点,国内保险公司发展体育保险滞后的表面原因是公司研发力度不够,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缺乏专业人才,人才的加盟将直接加快保险公司研究体育保险产品的进度。
对于保险公司开发体育保险产品难在何处的问题,一些知名保险公司负责人的口径极其一致,“体育运动项目种类繁多,不同的项目涉及不同的风险。另外,相关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十分繁琐,无法进行准确的定价;在条款设计上,主要参照一般的保险条款,还没有针对体育项目、运动创伤和伤病开办具体的保险。这样,致使保险公司在确保保险范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方面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值得欣喜的是,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保险部工作人员表示,自桑兰等运动员接连出事后,国内运动员的保险意识日益加强,投保的积极性也随之提高,目前中国大概有2万多名运动员已经开始“自掏腰包”投保了。牛四强也透露,“我们从一入市场就跟体育赛事结缘,而且通过这几年的研究、摸索也找到一套体育赛事保险方案,从而来研究体育赛事保险产品。”他还专门举例说,体育赛事的风险控制本来是保险公司赞助体育赛事的软肋,因为赛事主要是由政府操办,保险公司无法真正参与,但在女足世界杯期间,都邦全程参与了赛事,对杭州赛区的风险做出了客观的规避方案,“可以说这是其他保险公司在参与赛事所没有的,正是由于都邦保险的风险方案科学客观,组委会在应对台风时一直前来听取我们的意见。”他强调,应该说都邦保险涉足体育赛事的目的除了利用体育平台宣传公司品牌外,就是看中了这块在市场上潜力巨大的“蛋糕”,“尤其是后奥运时,体育保险险种的推出和丰富需求将更突出,因此我们已经加大力度进行体育保险险种的研究。”(广州日报 2008-07-18) 保险业涉足金融综合经营 勿入“贪大求全”怪区 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金融业综合经营逐渐为大众所认同,不少企业在国际经验的参考下亦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是,业内专家提醒,虽然综合经营是国际发展趋势,但其成功还是需要具备许多相关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的。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在综合经营的尝试中存在着某些认识或实践上的误区。
“贪大求全”可能导致规模不经济
“国内一些企业只知道金融综合经营是国际趋势,但忽略了金融综合经营是需要很多条件的。一些企业没有认识到金融市场的主流经营模式应取决于消费者的主流需求,而企业选择应取决于交易成本与适度规模边界。”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郑伟认为,现在国内很多企业在发展中陷入“贪大求全”的误区。
与国外一些成熟的保险市场和运作环境相比,我国的保险业整体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随着平安、光大、中信等集团在金融综合经营之路上树立了成功的典范后,市场上逐渐出现了另一种倾向:一些公司认为规模大小与竞争力有直接关系,因此片面追求规模扩大,盲目扩张业务。
“殊不知这种规模偏好也可能会带来不经济的效果;相比起来,国外公司在发展中主要是基于效益的考量,比如,当年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的聚散离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朱俊生说。
据了解,1998年花旗与旅行者集团合并,后者拥有的旅行者保险公司、所罗门•美邦投资公司分别是当时美国最大保险公司之一、第二大投资银行,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能金融集团公司因此诞生。
但是,由于保险等业务并没有给花旗带来预期的收益,虽然彼时金融综合经营已成为世界性趋势,两大集团却悄然分家:自2002年开始,花旗逐渐出售了旅行者财险、寿险、年金公司及资产管理业务,但保留了双方的合作协议,只不过合作的方式从股权合作转为了渠道合作;与此同时,花旗沿着几条业务主线,仍在继续寻找并购对象,买入了更多专业化金融服务领域的佼佼者。
“花旗的例子可以给我们很多启发,现在国内很多中小公司都在追求综合经营,盲目扩张规模,具有很大的风险。”朱俊生说。
需要最大程度地理解对方的文化
“建立金融集团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起到资源整合的作用。对于寿险、产险、信托、银行、证券、资产管理等,集团可根据长远发展优化配置资源,从而发挥1+1>2的效应。”朱俊生表示。
“集团的资源整合的确是最根本、最核心的,如果一个集团同子公司之间不能在资源整合上有所作为,仅仅只是简单的行政或资本纽带,那么这个集团是失败的,只具有框架意义而已。”郑伟说。
对于目前国内一些集团资源整合能力较弱的原因,郑伟分析主要有文化冲突、部门利益之争及行业本身业务特点三个方面的因素。“尤其是文化冲突这一点最为重要,但平常又最为人们所忽视。比如银行和保险在经营理念、业务特点等方面都不尽相同,银行对寿险行业前5至8年普遍亏损得有心理准备,保险对银行等待客户上门存款的展业方式得有所理解等。如果双方磨合得不顺利,那集团的发展将会非常痛苦。”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郭金龙亦表示赞同:“在进行综合经营的集团中,无论是不同的企业,还是不同的行业,在经营的理念、思路等方面都是有差异的,需要双方最大程度地理解对方的文化,这最终会影响到集团的业务发展和资源整合。” 防止集团内部各机构的风险传递
“金融企业实行综合经营,不仅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而且会影响到金融企业面临的风险的性质和程度。由于各项子业务的发展周期不同,金融企业在客观上可以规避多种业务同时出现盈利亏损,起到对冲、分散风险的作用。”朱俊生说。
郭金龙表示,综合经营有利于金融企业规模的扩大,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其风险抵抗能力也随之增强。
然而,风险从来就是一柄“双刃剑”,“风险分散”和“风险扩散”总是相伴而行。
“因此,集团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管控体系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国外很多综合经营成功的集团的通常做法。但目前国内不少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型保险公司,在扩张业务、扩大规模的同时,却没有将风险管控能力配套提升上去,这是非常危险的。”郑伟说,在金融企业进行综合经营的过程中,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各金融机构的资金、业务联系增强,各个金融机构规模扩大导致集团内部关系复杂化、利益不一致,这些都将给金融集团带来潜在风险,从而加大金融集团面临的风险。
“建立这种风险管控体系有四个方面的工作需要筹备,一是要明确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目标;二是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预警、控制和处理机制;三是要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四是完善金融集团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建立‘防火墙’制度,防止集团内部各金融机构风险的传递,防止利益冲突风险的发生。”朱俊生说。(经济参考报 2008-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