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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修订草案获原则通过 8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草案)》。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加强和改善对保险市场的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有必要针对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保险法进行修改。保险法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保险行业的基本制度和自律规定作了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强化了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手段,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证券网 2008-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