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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险教育夯实行业基础

周道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100032)

    [摘要]保险教育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局,事关保险业繁荣发展的百年大计,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加快发展保险教育,有利于培育成熟的保险消费者、保险经营者、保险市场、保险监管者,夯实保险行业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的保险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保险行业和教育行业联系不够紧密、保险教育和保险实践联系不够紧密、保险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联系不够紧密、保险教材和保险教育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保险业要紧紧抓住国务院23号文件和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带来的重要机遇,充分利用当前有利的政策环境,联合教育界以及社会各界,共同推动我国保险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努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保险教育体系。
    [关键词]保险教育;保险行业基础;保险教育体系
    [中图分类号] F84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7)04-0011-03
    Abstract:  Insurance education is a fundamental and strategic task that is relat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 and the prosperity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insurance education is beneficial to cultivation of matured insurance consumers, insurance practitioners, insurance market and insurance regulators and strengthening the development foundation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The insurance education has made a long stride forwards now. However, its links with the insurance industry and insurance practices are not close enough, neither is insurance talents training with market demands or insurance teaching materials with insurance educatio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should well capitalize on opportunities brought about by the 23rd Document of the State Council and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the 24th Document of CIRC and make good use of the favorable policy environment to push forwards development of insurance education in China with the educational society and all walks of society. The goal is to construct a multitiered, multichannel and multi-form insurance educational system.  
Key words:insurance education, insurance industry’s foundation; insurance educational system

一、加强保险教育有利于培育成熟的保险业,夯实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保险逐步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参与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保险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明显提高。但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集中表现为保险市场不成熟、保险消费者不成熟、保险经营者不成熟、保险监管者不成熟,要解决这四个不成熟的突出矛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必须加快发展保险教育,其重要意义,表现为四个“有利于”。
(一)有利于培育成熟的保险消费者
成熟的保险消费者是现代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但受传统经济体制、传统思想观念、传统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影响,全社会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比较淡薄,相当一部分民众靠政府、靠家庭、靠土地来应对风险的传统思维根深蒂固,不熟悉保险的功能作用,不了解保险的运行机制,不善于运用保险来转移和分散生活中的各种风险。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经济社会面临风险的复杂性、多发性、多变性、 传染性和放大性更加突出,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和谐的压力明显加大,人民群众了解保险、熟悉保险和运用保险显得越来越必要,也越来越紧迫。加快发展保险教育,培养成熟的保险消费者,就是要在全社会启蒙现代保险意识,全面普及保险知识,培育正确的保险消费观念,激发潜在的保险需求,从而充分发挥保险需求对保险业的拉动作用。
(二)有利于培育成熟的保险经营者
近年来,保险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多种所有制结构、
[作者简介]周道许,现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多种组织形式的保险机构发展很快,为满足不同地域、不同领域和不同个体的保险需求创造了初步条件。但由于保险业起步晚,基础差,受传统体制影响较深,掌握现代保险业发展规律、符合现代保险市场要求的保险经营者队伍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面临保险业发展的新形势,一些保险经营者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保险市场运行的新特点和保险需求的新变化,主动性、创造性和开拓性的工作能力不强。为抓住保险业难得的发展机遇,应对全新挑战,需要加强对保险经营者的保险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改进经营管理技术,更新发展理念,培养高素质的保险经营人才,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三)有利于培育成熟的保险市场
诚信规范、结构优化、竞争有序、分工合理的保险市场,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与国外发达的保险市场相比,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需要相比,我国保险市场发育还远不够成熟,行业诚信问题比较突出,市场秩序有待规范,保险产业价值链的合理分工还没有真正形成,这不仅降低了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也限制了对现有保险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保险教育,在全社会宣导诚信意识,促进保险业和全社会之间的诚信互动,是加强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营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通过保险教育,深化对行业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促进行业合理分工,协作共赢,有利于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完善保险产业价值链,加快保险市场发育成熟。
(四)有利于培育成熟的保险监管者
吴定富主席多次指出,如何更好地引领行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道路,是保险业面临的长期性和根本性任务。由于时间短,经验积累不够,我国保险监管在政策理念、技术手段、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等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通过加快发展保险教育,促进国际交流,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可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通过加快发展保险教育,实现保险监管和行业实践的互动,可以有效提高保险监管的针对性;通过加快发展保险教育,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可以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通过加快发展保险教育,宣传保险监管的政策和理念,可以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保险监管,自觉配合监管,全面提高保险监管的效能。二、当前保险教育存在的四个问题
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目前我国的保险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期,还不能适应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不能适应国民素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需要,不能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需要。
(一)保险行业和教育行业联系不够紧密
一方面,保险业的发展需要教育事业的支持,需要繁荣保险教育,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塑造具有保险意识的现代公民,从而为保险业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教育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保险业的积极参与,为学校安全提供全面的风险管理服务,为保险教育提供强大的人力物力支持。但受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制约,保险行业和教育行业相互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如在学校安全方面,有关部门数据表明,目前全国中小学生每天因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暴力等事故死亡的就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因风险事故而消失。如果学校普遍开展保险教育,引入保险公司协助加强风险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类似不幸事故的发生。如在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方面,目前国内有保险公司近百家,从业人员近200万人,保险业在保险知识普及和职业培训等方面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经验。优化整合这些资源,积极参与保险教育,不仅能够缓解教育行业的人力物力不足问题,而且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促进保险行业和教育行业的协作配合,通过将保险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让广大学生包括大中小学生普遍接受保险教育,必将极大提高广大学生防范风险、规避风险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成为能够从容面对和应对风险的现代公民;通过参与保险教育,保险企业还可以抢占保险人才的制高点,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增加企业的品牌价值。
(二)保险教育和保险实践联系不够紧密
保险业是一个理论性强的行业,更是一个实践性强的行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保险业实践也在不断丰富。在营销方式方面,保险从早期的现场直销,发展到现今的职场营销、网络营销和理财顾问式营销;在承保范围方面,保险从传统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发展到日益复杂的责任保险和巨灾保险;在保险投资方面,保险资金运用从单一的银行存款,扩大到债券、基金、资本市场和国家基础设施等越来越广阔的领域。但由于保险教育的滞后,相关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教育内容相对陈旧,教育手段亟待丰富。保险教育还不能及时反映保险实践的最新发展,不能及时吸收保险实践的最新成果,不能及时传授保险实践所需的最新技能,保险教育对保险实践的先导作用和反馈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保险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联系不够紧密
多年来,我国的高校保险教育成效显著,为保险业输送了大量人才,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保险业的繁荣和发展。但当前,保险人才的培养和市场实际需求联系不够紧密,还不能满足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人才匮乏成为制约保险业发展的一个瓶颈。目前,高校学历教育是最全面、最系统的一种人才培养方式,对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具有决定性意义。但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保险专业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培养,忽视实务操作能力的锻炼,导致正规高校培养出来的保险专业人才,不能很好地适应保险机构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高校的相关专业,如经济学、管理学等没有把保险学纳入核心课程,这些专业的学生没有接受应有的保险学教育,风险和保险意识缺乏,专业知识结构不够完整。一方面是保险公司求贤若渴,但招不到合适的人才充实一线队伍;另一方面是许多高校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毕业即失业”的问题日渐突出。保险人才培养和实际需求的长期脱节,一方面造成保险教育资源配置的低效,另一方面也导致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极大浪费。
(四)保险教材和保险教育联系不够紧密
保险教材是保险教育的基础。虽然保险教材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近年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及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教材建设出现了相对滞缓的局面,保险教材内容陈旧、缺乏创新的缺点日益显现,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保险教育的需要。教材编写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严重,对一些前沿理论问题,如保险发展、保险风险、保险监管、保险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研究不够,教材在体系设置上缺乏知识的梯度性。特别是,目前保险行业还缺乏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教育培训核心教材,不能为全行业的教育培训提供有力支撑。三、对教育部保监会联合发文的解读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教育高度重视。吴定富主席多次对推动保险教育提出要求。2006年年底,教育部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
在保险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保险市场实现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的发布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这是近年来教育主管部门第一次就加强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专门下发的文件,开创了保险业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的良好开端。其次,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的出台,展现出保险业日渐成熟明晰的发展思路。加强基础性的保险教育建设,显示出保险监管机构更加注重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本身搭建了教育部门和保险行业合作的框架性平台,为繁荣我国教育事业,拓宽保险业长远发展空间,进而实现跨部门的合作双赢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具备四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指导思想明确。200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务院23号文件)指出,要“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提高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此次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的出台,正是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的实际体现。二是立意高远。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赋予保险教育以“培养造就具有较强保险意识的现代公民”和“促进保险业持续发展以更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两大任务,其起点之高、意旨之远,无不说明教育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教育的高度重视。三是覆盖面宽。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不仅涉及全国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也涵盖了全国所有中、小学。在全国近3亿在校学生中加强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不仅将为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而且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为保险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内涵丰富全面。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提出了保险普及教育、保险专业教育、保险为教育服务、保险教育合作等四大领域的政策导向,内涵十分丰富。包括高等学校开设课程、中小学课程渗透、加强保险学科建设和教材建设、鼓励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参与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免费风险顾问服务、学生实习保险保障、学贷险和留学保险、协调工作机制、选拔派遣义务讲师和校外辅导员、帮助培训保险教育师资、提供教具和教学活动支持等政策要点。这些政策要点体现出重要的政策理念,即:保险普及教育与保险专业教育相结合、教育普及保险与保险服务于教育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体验相结合、保险业与教育界的近期协调与长期合作相结合的政策理念。四、加快发展保险教育的五点建议
保险教育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局,事关保险业繁荣发展的百年大计,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保险业要紧紧抓住国务院23号文件和教育部、保监会24号文件带来的重要机遇,充分利用当前有利的政策环境,联合教育界以及社会各界,共同推动我国保险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努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保险教育体系。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等院校保险学历教育方面
要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保险教育和理论研究基地建设,推动保险业界和教学科研单位的有机结合。配合教育部门加强保险学科建设,完善学科体系,提高保险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鼓励高等院校有关学科门类如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等将保险学纳入核心课程,普遍开设保险学必修课和选修课,拓宽保险人才培养渠道。
(二)中小学保险知识普及教育方面
要结合中小学课程改革和公共安全教育,适当渗透和丰富与保险教育有关的内容,使之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通过编写免费保险读物、举办保险知识讲座、竞赛、征文、选拔派遣义务讲师和校外辅导员、帮助培训保险教育师资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推动我国中小学保险教育的发展,使广大中小学生能够从小树立保险和风险意识,掌握保险知识。
(三)保险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方面
要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发展职业教育的大政方针,加快保险职业教育发展,扶持有条件的保险职业院校尽快做大做强,成为服务全行业的职业教育基地。鼓励行业公司积极参与合作办学,加大对保险职业教育的投入。研究鼓励保险企业积极从保险职业院校招聘毕业生的政策措施。要建立保险业继续教育制度,推进保险继续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保险从业资格考试认证体系。保险企业要鼓励职工接受继续教育,强化对公司员工和管理人员日常培训。
(四)保险教材建设方面(下转第8页)保险研究2007年第4期保险教育INSURANCE STUDIESNo.4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