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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进中小学课程体系设想

保险知识进中小学教材课题组

(保险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114)

   [摘要]保险知识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应全面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中国保监会有关文件精神,准确定位中小学保险教育的培养目标;把握中小学保险教育的基本原则;在小学高年级阶段、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的介入设想中应充分考虑能够切实保证保险教育目标的达成和基本原则的实现。
   [关键词]保险知识;课程体系;教育目标;介入设想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306(2007)12-0082-02
    Abstract:Insurance knowledge′s integration into the curriculum of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is of significant importance. We should fully carry out the spirit of relevant documents enacted by the State Council,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accurately position the objective of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education, and grasp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education. When including insurance knowledge into the higher grades of primary schools and  junior and senior middle schools, we should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of the achievement of education objectives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hese basic principles.
Key words:insurance knowledge; curriculum; education objective; thought of introduction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表明我国政府已经承担起了普及国民保险知识的责任。保险知识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事关国民风险与保险意识的培育,事关全国青少年的德育教化、心灵塑造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事关我国保险业的科学发展前景,因而务必严谨认真、科学务实、登高远眺、思接未来、广集民智。
    一、保险知识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的教育目标
    保险知识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用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制订的有关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立足我国保险发展实际,借鉴国际及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教育的先进经验和我国先期将保险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改革省市区的有益尝试,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构建具有时代特色、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素质良好的优秀接班人。 
    中小学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为学生未来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因而中小学生保险教育培养目标的确立应全面落实上述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我国基础教育培养目标,将保险教育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以使受教育对象即中小学生做到:
1.逐步理解保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互助共济的精神实质和关爱己身、兼爱他人、慈济天下的核心伦理,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
2.懂得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培养和造就具有较强保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关注生存和发展质量的现代公民。
3.了解人生的风险无所不在,引导中小学生理性地规避和转嫁各种风险,稳定个人和家庭财产与人身的未来预期,科学地确保人生的安全幸福。
4.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保险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具有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5.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豁达稳健的投资心理,初具理财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
6.有诚信精神和规则意识。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学习阶段有不同的教育目标,以上所描述的是整个中小学教育阶段有关保险知识教育的培养目标,在制订保险知识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的具体方案时,应当将此教育目标细化在每一阶段。
二、保险知识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3~6年级)、《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7~9年级)、《思想品德课程标准》(7~9年级)和《思想政治课程标准》(10~12年级)确定如下原则:
1.价值目标层层递进的原则。因为保险知识是进入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因而在实现有效的知识传输和技能培养的同时,应当遵循价值目标取向的层级进行递进式宣导和指引,由人生有用性上升到社会责任感,再升华到人类伟大的制度性慈爱机制的高度。其价值目标在小学高年级阶段确立为“保险是家庭间的至爱亲情”;在初中阶段确立为“保险是社会成员间的互助共济”;在高中阶段确立为“保险是人类伟大的制度性慈爱机制”。
2.贴近生活的务实原则。保险知识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之中,应当以生活为本源,遵循生活的基本逻辑,反映生活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以实现中小学生回归生活的品德发展、社会性发展的教育。
3.表达方式循序渐进的原则。保险知识分别进入小学高年级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三个阶段应体现由浅入深、由简入繁、由感性到理性的层进阶梯,避免成人化、简单化、扁平化的倾向,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规律,符合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
4.能力主导原则。保险是实用性很强的科学,不应局限于有关保险概念、原理、原则等的介绍与诠释,应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社会实践以及运用保险工具解决问题进而务实地应对人生的能力。
依上述原则来贯彻教育部整体规划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德育课程体系的思路,既保持以生活主题为基础的保险知识前后之间的系统联系,又体现出三个阶段保险教育内容目标的递进层次。
三、保险知识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的分阶段介入设想
1.小学阶段
(1)介入板块。建议将小学阶段的保险知识纳入小学五年级上册《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我与家庭”板块(《品德与社会》设置的板块有:我在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学校;我的家乡(社区);我是中国人;走近世界)。
(2)切入角度。从保险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至爱亲情的角度切入,体现富有现代气息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家庭伦理新观念(“我与家庭”板块中有如下“内容标准”:知道自己的成长离不开家庭,感受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体会家庭成员间的亲情。以恰当的方式表达对他们的感激、尊敬和关心,孝敬父母长辈)。
(3)形式创设。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应采用温馨感人的短小故事或三言两语的短小新闻(保险孝亲或保险护幼的现实事件)导入,创设情景,使他们认识到保险是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是亲人之间表达爱的一种方式。该阶段应以图文并茂、短小精简、形式活泼、亲情互动为特色。
(4)价值目标。保险知识进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伊始,表达上应当力求简单浅显,立意上则当存念高远,注意让学生适度远离技术性的思维方式和功利主义的态度,使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满足人们直接的生存安全需要的工具性特征。使小学生能够理解,保险可以保障幸福安全,提升生命价值,使人获得心理上的宁静。保险是家庭伦理关系的载体之一,保险于人生的有用性应当体现出家庭和美的伦理光辉和对彼此生命的至真关怀。
2.初中阶段
(1)介入板块。在初中阶段,教育部制订的相关课程标准有二种:《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一、二)和《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建议将初中阶段的保险知识纳入初中一年级下册《历史与社会》(一)课程中的“我们身边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板块(教育部《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一、二)设置有如下板块:我们在社会中成长;我们身边的经济、政治与文化;我们生活的区域与环境;中国历史与文化;世界历史与文化;社会探究技能与方法;我们生活的世界;我们传承的文明;我们面对的机遇与挑战),或者纳入初中一年级下册《思想品德》课程中的“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板块,也可以考虑纳入“成长中的我”板块(教育部《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设置有如下板块:成长中的我;我与他人的关系;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2)切入角度。从学生参与家庭理财等经济活动的实用性角度切入(“我们身边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板块中涉及经济的“内容标准”为:知道储蓄存款、购买债券、商业保险、购买股票、贷款等家庭理财方式)。
(3)形式创设。融情景故事、保险格言、设疑答问、表格图画、相关连接、社区调查等多种形式于一体,寓教于乐地传授保险知识,突出应用性、技能性和社会性。适当设置学生与教师、保险业与学校及家庭、学校与家庭、学生与家长的互动内容。
(4)价值目标。保险知识进入初中课程后,在价值目标上应由保险对个人及其家庭人员的关爱上升到对他人、群体、社会、国家、未来的一种责任,不能把保险纯粹地看成是一种理财或者是一种投资,使学生理解保险是社会成员间的互助共济,体现富有科学精神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现代社会伦理新观念。
3.高中阶段
(1)介入板块。建议将高中阶段的保险(下转第62页)保险研究2007年第12期海外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