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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寿全面部署灾后重建工作 8月15日,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根据总公司《关于5.12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全省系统“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导意见,并成立了灾后重建组织机构。
该机构负责灾后重建规划方案的审定,统筹协调灾后重建工作,指导灾后重建项目组的日常工作。受灾的汉中、宝鸡分公司也相应成立灾后重建工作组,负责与省公司的日常联络工作,组织落实分公司的灾后重建工作安排及灾后重建实施工作。
根据《中国人寿陕西省“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导意见》,经过3个月的前期准备阶段和4个月的过渡期建设,整个灾后重建工作将在3年内全部完成。(陕西省保险学会 2008-08-15) 天津商业保险对定点医院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 日前,天津市保险协会与天津市医院协会共同召开了商业保险定点医院评价工作启动大会。
根据商业保险医疗工作的需要,自2004年起,天津市各保险公司共同选择合作的定点医院,委托保险协会与定点医院签订合作合同并负责定点医院的服务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自今年起,保险行业将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由保险协会和医院协会共同成立评价小组,定期对定点医院服务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含对商保患者服务、医疗质量、信息化建设、配合保险公司开展工作等。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对优秀医院通过媒体进行表彰。
据悉,2007年,天津市财产和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实现 152亿元,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达到 260万人次,占全市总人口的22%。(天津市保险学会 2008-08-18)
大连太保人寿主动让客户意外赔付“失而复得” 日前,大连庄河一渔工家属从太保人寿大连分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16.1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而让保户家属和当地群众交口称赞的起因并非缘于一起单纯的保险赔偿,因为这是太保人寿大连分公司主动揽责、“去伪存真”为客户寻回的一份“失而复得”的保险赔偿。
被保险人姜某生前投保太平洋人寿《安贷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其中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6万元,意外医疗保额3000元。2008年6月21日,姜某在船上工作时, 意外被枕木撞击腹部引起剧烈阵痛,在于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3日后出院回家途中突然倒地身亡。
保人寿在对报案的材料审核中发现医院开具的病历诊断结论为急性肠炎,如果按部就班的维持上述结论,姜某显然属于其生前所投保的多款意外险的除外责任之列。
但是该公司按照大连保监局“要主动为客户找赔的理由”的服务要求,在深入调研和未发现姜某有任何外伤特征的前提下建议姜某家属为其进行尸检,以期寻找出能认定其因意外因素致亡的直接医学病理依据进而为其赔偿。姜某家属最终认同并采纳太保人寿的建议,经有关机关尸检证明,姜某系外力作用致腹腔肠破裂伴随中毒性休克感染死亡。
至此,由于医疗机构误诊结论致使客户濒临“责任免除”境遇的一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在太保人寿大连分公司的积极主动之下,终于“失而复得”,该公司同时在尸检结论出具的3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对姜某家属的理赔,当地电视台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大连市保险学会 2008-08-19) 鞍山市政府将为280万亩粮油作物投保农业保险 从8月起,鞍山市政府启动农业保险工作,为全市280万亩粮油作物实施农业保险。
按照政府规定,全市凡种植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的生产农户均可列为农业政策保险支持的对象。投保费用农户只需交纳20%,剩余80%保险费用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承担。鞍山市现有280万亩玉米、水稻、大豆、花生4个品种的农作物可获得参保补贴。如果全额投保,总保费为7368万元,其中政府补贴达5894万元,总保险金额达17亿元。
鞍山市政府推行的农业保险采取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的原则,4个农作物品种亩均保费为17元至32元,农户每亩只需承担3.5元至6.4元,即可获得每亩最低280元、最高1200元的保险保障。一旦投保的品种损失率在30%以上,便可按保险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市政府决定由人保财险鞍山市分公司承保海城、岫岩县的农业保险业务,由中华联合保险鞍山中心支公司承保台安县和市区、千山区的农业保险业务。(辽宁省保险学会 2008-08-19) 福州人保财险人伤案件独立调查制度显成效 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自年初建立人伤案件独立调查制度后,截至七月底累计核减不合理索赔2236.78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加强对人伤出险案件及时估损立案及人伤案件未决赔款的管控,加大医疗跟踪力度, 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自年初开始,就从人伤案件出险报案、医疗跟踪、法律人员提前介入及加强核赔管控等多方面入手,通过整合理赔资源,以人伤案件跟踪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人伤独立调查制度。
人伤案件独立调查制度的建立,在人伤赔案实际操作中取得了较好的减损效果,对强化理赔管控、加强人伤案件未决赔款的管控、有效控制超赔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福建省保险学会 2008-08-21)
宁夏多部门推动校(园)方责任保险发展 宁夏保监局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于近日下发《关于推行校(园)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宁教体卫[2008]169号)在全区推行校(园)方责任保险,《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全日制中等学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必须投保;
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支出,每人每年4元。其他所需费用由学校自行支付,列入教育成本,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
三是责任限额为每人累计赔偿10万元;
四是采取共保方式,确定主承保机构,其它财产保险机构自愿参加共保。
该办法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宁夏保险学会 2008-08-21) 安徽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安徽将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
《通知》指出,校方责任险的投保范围为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每人5元/年,不得向学生收取。每个学校赔偿限额450万/年,每人最多赔偿限额30万元/年。
近日,合肥市召集市属学校的校长以及民办学校的校长,就推行校方责任保险进行培训。校方责任险虽有利于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但并非是为了帮学校推脱责任,合肥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在校方责任险工作的基础上,切实落实管理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悉,全省中小学生约有1191万人,校方责任险的推出,有利于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安徽省保险学会 2008-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