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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央行降息影响 多家保险公司万能险已停售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这是从2002年2月以来存款利率的首次下调。从几家保险公司获悉,因降息会给保险形成一定的利差损,尤其是万能险结算利率呈下降趋势,因此理财型的万能险已经开始停售。
泰康人寿10月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卓越财富和放心理财两款万能险产品的结算利率悉数从5.50%降至9月的5.25%;不同的是,泰康人寿团体年金万能险结算利率为5.1%,与8月相比,下降0.2个百分点。
专家认为,由于保险资金在债券投资上的比例一般占50%-60%,而降息将直接导致保险资金债券投资收益率的降低,因此可提取的平滑准备金也随之减少,这将对结算利率的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
在弱市中,由于保险资金投资回报率下降,万能险结算利率的连续下调实属“意料之中的事情”。如果未来两年内资本市场的弱市格局仍难以改观,再加上可能到来的降息周期的影响,结算利率降到4.50%以下也并非没有可能。因此,一些保险公司考虑对理财型的万能险停售也是不无道理的。(江南时报 2008-10-10) 食品安全责任险缺位 奶企遭集体拒赔 随着“三鹿毒奶粉”事件持续深入调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尽管国家高度重视,但是仍有超过万名的婴儿因食用含有过量三聚氰胺奶粉而患上肾结石,并最终导致4名婴儿死亡。在上海,公众在质疑奶制品市场混乱、监管不力和企业缺乏起码道德责任心的同时,更关心的是,当自身因为问题产品而造成伤害,该如何索赔?消费者又能获得什么保障?目前中国的乳制产品到底有没有责任保险?
美亚、平安、华泰、人保等多家保险公司的回复却令人失望,在中国几乎所有的食品行业,都没有企业投保责任保险,而对于像三鹿这样的奶企,由于此前没有购买任何责任保险,在此次事件中遭受处罚,恶意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将直接拒保或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
食品安全责任险缺位
中国有出口产品责任险、货物运输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上市公司董监事责任险,却唯独食品安全责任险无人问津。
“在国外,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对于产品缺陷导致的产品伤害责任有严格的法律管辖,一旦发生,生产厂商和经销商往往面临巨额的赔偿和罚款。特别是如果产品同时导致许多人受到伤害,受害人会提起集体诉讼,一旦胜诉,上十亿美金的赔偿也不罕见。在中国,现有的《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都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内容,但是对造成产品责任事故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惩罚的力度不够,造成类似案件频频发生。”9月24日,美亚财险责任险部一位负责人表示。
9月25日,华泰财险在上海的责任险部负责人也表示,其实国内多家保险公司都有相关的食品污染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这些保险产品足以承担企业出口或内销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对于消费者也有安全保障,同时企业购买责任险,特别是食品行业,也能从另外一个层面引入点对点的保险公司监督力量。
“现在的企业都在过度追逐利润,追逐市场份额,就像三鹿奶粉,连续十余年在市场上销量占据第一,但是它们却没有办法管控食品来源的质量,也不知道用保险手段来防范风险,这种行为不仅害了消费者,也毁了企业自身。”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许谨良表示。
而在多家财险公司看来,大批奶企发生毒奶粉事件,保险公司如果再予以承保,风险也太大,现阶段不会考虑承保。
消费者保险意识匮乏
“如果说企业的无良行为是导致婴儿患肾结石致死的直接因素,那么消费者缺乏起码的保险意识也让失去的生命得不到延续。”9月26日,人保健康险上海分公司业务经理沙苏襄表示,从毒奶粉事件可以看出,几乎所有患者的家长都没有给孩子购买一份健康医疗险,而这些地区在国内还属于保险不发达地区,他们根本想不到要给孩子购买一份健康意外险,如果他们购买了保险,可能有的婴儿也会得到及时的意外医疗赔付,不至于死亡。
美亚保险理赔专家则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最关键的两点:消费者如果碰上类似的伤害事件,必须保全证据和及时索赔,包括导致伤害的产品、包装和单据,如果厂商要求召回,应该保留产品被回收的收据;还包括伤害的现场和目击者证词、伤害检验证明等所有可以证明受害人受到损害的事实以及损害的程度、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能否提供有力的证据,是获得厂商足额赔偿和官司胜诉的关键因素。
另外,我国在《产品质量法》中对因产品责任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两年,对于受害者来说,及时索赔可以保证在厂商不予赔偿时,受害人还有足够的时间起诉,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将导致丧失胜诉权。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副教授管眙升也分析,关于产品伤害的赔偿范围,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对受害人赔偿其因缺陷产品所致的实际损失,包括因受伤害导致的误工损失等。而对于造成伤害的产品的生产厂家来说,一旦陷入类似事件,厂家的声誉和经营都会大受影响,所以提高产品责任以及食品污染险风险的意识,控制相关的产品责任风险是十分必要的。其实,也有许多办法可以控制由于产品造成伤害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如对整个生产流程和供应链进行风险鉴别排查,将风险控制的流程书面化,对于发生产品召回的应急预案,在供货合同上要求原料部件供应商承担供货产品责任等。除了一系列的工艺改造及管理优化之外,还有一个简便易行的风险管理办法,就是购买产品责任保险。向一家有信誉的保险公司购买合适的产品责任险,可以在意外发生的时候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华夏时报 2008-10-13) 小额保险试点相继启动探路低成本运营 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对于身处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其中一个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莫过于如何脱贫解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研显示,疾病和意外伤害事故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让中国农村的每个家庭至少拥有一份意外险保单”,正在成为保险业的一个远大目标。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则成为实现这个目标的一个契机。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指出,发展小额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司和地区先行试点。
小额保险是保监会今年力推的重头戏。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和新华人寿相继于近期启动试点,开始在农村小额保险市场暗中角力。
成本:要低
中国人寿县域保险部网点管理处高级经理万里虹表示,除了产品简明、价格低廉以外,能否实现运行模式低成本,以及实现服务的方便快捷,成为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低”是小额保险最突出的特点:针对低收入人群、低保费、低成本。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此前在中国人寿试点启动仪式上指出,此前一些农村保险产品之所以没有做成小额保险,就是因为业务模式成本太高,不可能渗透到低收入市场。“小额保险试点一定要注重创新,寻找贴近低收入农民的低成本运营模式。”
中国人寿总精算师邵慧中曾表示,从精算角度来说,小额保险保费低廉,需要实现运营低成本,“采用传统模式是不可能达到的”。 农村地区地域分散而复杂,保险营销员展业成本比城市更大。中国人寿总裁万峰曾谈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保费集合支付、集体展业和借势经营等方式,进行低成本销售。
据了解,中国人寿以驻村服务员作为销售主力,采取以“以村统保”为主、组合销售为辅的模式。中国人寿县域保险部总经理王同朝表示,山西分公司目前尝试的“家庭小团单模式”,为小额保险推广打开了突破口。泰康人寿助理总裁兼个险管理部总经理傅杰介绍说,泰康人寿计划在入户率较高地区推广“驻村代表”模式。
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提出,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妇联、村委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或代办机构等销售小额保险。农村基层组织被委以代理销售的“重任”,可以弥补小额保险网点不足和展业人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展业成本。
服务:要快
由于农村地域广,山区交通不便,能否为农村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保险服务及较高的理赔效率,也是小额保险实现广覆盖的关键因素。据了解,太平洋人寿在业内率先推出“即时保”GPRS移动出单系统,从而实现了在农村地区即时投保、移动出单,以解决农村地区地远偏僻、出单不便的问题。
万里虹建议,在扩大接报案和理赔申请主体、下放理赔权限、优化理赔流程等方面,对于管理规范的农村服务网点,公司可授予一定范围内的理赔权限,以提高理赔效率。傅杰介绍说,泰康人寿将专门建立“小额保险理赔绿色通道”,以实现快速理赔。
奖励:要高
“佣金太低,销售成本太高”是很多基层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呼声。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从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小额保险的销售奖励方案落后,佣金过低,影响了业务员的展业热情。
据了解,在小额保险试点中,中国人寿山西运城分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奖励措施,其中一条是对业务员销售农村小额保险统一执行20%的手续费标准。对于承保人数在100人以上且保费达1万元以上的团单,则另按实收保费的5%对销售人员奖励。(第一财经日报 200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