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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睿鸫:产品责任保险体系应尽早架构
 
  全国政协委员冯幸耘建议,由卫生部会同保监会联合下文,在全国推行食品卫生责任保险。在推广初期,可选择在部分重点省市先行试点,待试点结束后,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力争实现保险服务逐步覆盖,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9月25日《人民日报》)

  随着“奶粉事件”日渐接近尾声,结石患儿得到企业的民事赔偿,早该提上议事日程。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不足以支持类似的司法救济。退一步讲,即便国家法律真的允许消费者通过司法路径,获得企业赔偿,但是,一般企业也不一定承受得起。

  至于企业如何破解巨额赔偿难题,冯幸耘的建议是个治本之术。这不仅能为受害人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经济补偿,也会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能摆脱“企业出事,纳税人买单”怪圈,切实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不过,笔者认为,要推行责任保险体系,不应局限于食品一个领域,比如药品、家电、汽车等行业,同样也会遇到因质量缺陷,而导致消费者人身和经济受损现象,应在全国范围内架构企业产品责任保险体系。

  一方面,建立企业产品责任保险体系符合国际惯例。企业产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业务,肇始于19世纪的欧美国家,上世纪70年代以后在工业国家得到迅猛的发展,成为世界“流行风”。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企业产品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整个非寿险业务的45%~50%左右。

  与发达国家相比,尽管我国早在1984年就出现了独立的企业产品责任险,但是参加责任保险的企业仍旧是凤毛麟角。一项统计显示,中国企业的责任险投保率为4%,远远低于国际平均15%的水平。譬如,蒙牛企业早年曾向人保财险购买一年期的产品责任险,但过期后没有续保。

  与此同时,构建企业产品责任保险制度,也是适应对外贸易的需要。在国外,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对于产品缺陷导致的产品伤害责任有严格的法律管辖,一旦发生,生产厂商和经销商往往面临巨额的赔偿和罚款。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企业产品责任险制度,不仅能在国内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能在国外贸易战场上遇到公共安全事件时,及时化解危机。

  具体到企业产品责任险的架构方面,首先,国家应组织有关保险专家和保监会,认真研究,积极谋划,比如保费缴纳、赔偿标准等细节问题,尽快制定出符合国情的企业产品责任险的大致框架;其次,企业产品责任险应成为强制险,尤其像食品、药品等关乎老百姓生命的企业,全部纳入产品责任险体系;最后,还要建立救助基金。这部分资金从企业产品责任险保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这样做的目的是,主要是考虑到当救助费用超过保险额度时,所采取的补救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  2008-09-26)

                         车险手续费下调 中小财险公司面临业绩压力
 
  今年1-8月,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财险、中华联合和国寿财险位居沪上车险市场前5名,市场总额达76.32%,比去年年底增加了5.4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上海经营车险的中小财险公司数量虽然不断增加,但业务却越来越难做。

  手续费调低

  随着国泰财险近日开业,上海财产保险公司数量达到43家,其中一半以上经营车险业务。中小型财险公司尤其新开业的财险公司,通常会选择走车险业务来扩大规模。本来这是一条“捷径”,因为只要提高车险手续费,就可通过中介把大量业务聚集过来。

  但8月11日新《车险自律公约》签订后,上海车险手续费回归到“15%+4%”,上海保监局加强了监管力度。这让中小财险公司失去了通过上调手续费获取车险业务的有力渠道。据悉,当初新《车险自律公约》讨论时,为考虑中小财险公司的发展,曾有过根据财险公司业务规模给予手续费最高3%-5%上浮的考虑,但最终却未能成行,着实让不少财险公司感到非常沮丧。

  直面业绩压力

  某小型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车险手续费早已脱离了支付范围的概念,所有的保险公司全部按照规定的上限执行手续费。实际上,中小财险公司各项运营成本较低,又没有积压大量赔付案件,可以在销售上投入更多资源,因此应该能够承受此前高达35%至40%的手续费。高手续费之前也确实为中小保险公司在短期内快速带来车险业务增量。

  失去手续费优势后,中小财险公司面临缺乏投保资源的困境。绝大多数公司没有广布各区的分支机构,同等价格下,中介机构向车主推荐服务好、网点多的保险公司。只有大地、天平等公司相继获批经营车险电销业务,解决了业务渠道的单一性问题。同时,因为没有形成丰富多样的产品结构,中小财险公司又很难放弃车险这块阵地。

  当中小财险公司无法找到有效的渠道时,就会“铤而走险”,产生违规问题。据中华联合上海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违规表现在滥用优惠因子对新车价打折、业务人员承诺各种利益、签约后变相削价行为、手续费税金出现不含税现象、电销产品价格过低等。

  期待弱小者联手

  主体数量是一个保险市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中小保险公司的存在,对上海保险市场作用非常重要。

  与保险市场相同,银行之间同样存在激烈的竞争,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依靠庞大的网点,向客户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而小型商业银行,虽然没有与大型银行相媲美的网络,但通过跨行还款等业务合作,解决了提供便利服务的难题。

  业内人士表示,中小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业务合作的方式,弥补服务网络和服务内容的不足。如在产品费率和手续费统一后,新车完全可以作为共保业务,由保险公司按比例承保。有了这部分业务垫底,管理者急功近利的竞争心态可以缓解,进而从效益出发开展非车险业务。
(解放日报  2008-10-08)